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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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道观道德经第16章道与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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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客,客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真人致虚极,守静笃。元炁是万物并作之根,德是天地之根,是元炁之根。

吾观万物随其升降沉浮,万物归元炁为静,元炁归德为静,贤人静为复圣人之命,圣人复命为至人,知至人为明,至人明心而见性。

下德之人不知至人,故妄作凶。

知至人是圣人,至人居上,元气居中为公,圣人居下为客。

圣人以元气为公,元气以元炁为王,元炁为天。

元炁是天之性,天是道的出口,道是自然的分形,

故,天乃道,道乃久。道是虚无之象,

故,真人以虚为身,以无所住其心,没身不殆。

署名:王田君。资深健康顾问,执业中药师,中医世家。著有《自然药观》、《自然医观》、《自然道观》和《自然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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