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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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德经第六十五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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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多智。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古时善于以道治国的人,不是用道让百姓变得明白,而是用道让百姓变得淳朴。

百姓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的心机太多。

因此,以智治国是国家的祸害,不以智治国是国家的福气。

能够辨别这二者的区别,也就知道了治国的法则。

永远记住这个法则,这叫“玄德”。

“玄德”深啊、远啊,与万物一起返回本根,然后就达到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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