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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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拾贰天地不自生,大私即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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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进入《道德经》第七章,也是“王庶文讲坛”针对《道德经》的第十二篇内容,先看原文如下: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01不自生

我们先来整理一下老子对万物生命生长的逻辑: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开始,到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再到“谷神不死”、“用之不勤”,因此引申出了本篇的“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这一句话的重点在于“不自生”,把这个重点理清楚了,整句话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了,并且老子的逻辑会豁然贯通,赤裸裸的摆在人们的面前。

“不自生”自古有两种解释,第一种偏向于神学,认为老子是在说天地之外还有一个父母,有一个真神创造了天地,主宰人间。第二种解释更能接近老子的本意,是说:天地之所以能够长久,是因为他并不为自己的需求而生,所有的能量都无条件的给予了山川大陆、草木丛林、深海巨兽。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不为自己考虑,所以天地长久,不生不灭。

但是,接下来老子话锋一转马上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道德经》第七章是一篇妙文,妙就妙在这里,如果您脑容量足够,最好把它记下来,慢慢揣摩非常有趣。

老子接下来的这一句,是在论证天地的“不自生”正是天地极度自私的表现,这不得不让我们大跌眼界,十分惊讶。如果“不自生”还不能算大公无私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人、一山、一水、一物是不自私的了。

02大私即为大公

关于这个辩论,我们很有必要参考《阴符经》的说法:“天之至私,用之至公。”这种理论通俗一点说:大公与大私是一体的,是没有界限的,自私到了极点就是大公,反过来说大公无私到了极点,同样就是极度的自私。

我们只要仔细推演,就会发现这个道理中的各种奥妙:万事万物达到一定的极限都是一致的,大小、粗细、公私、是非到了极致,也都是一样,这就是庄子“齐物论”的基础,万物是齐平的,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再进一步推导,无论是“不自生”,还是“天之至私,用之至公。”说的都是在道体上的作用,如果换做另外一种方法表达就是:天地与万物本是一个整体,是同体的生命,万物的生死只是表相的两头,天、地、万物本来就是一个整体的大我,无形无相,生而不生,死而不死,循环往复,周流九虚而已。

有了以上的基础,老子引出下文说:得道的圣人能够效法天地,去掉自我的所有自私,把自己赤裸裸放在人们面前,毫不在意个人的利益,虽然这么做,但是却成就了自己光耀千古的美名和事业,自身的家族与国家也可以流传百世,永远站在人群的至高点,所以“故能成其私”。

明白了这里的奥义,我们来看在现实生活的具体运用,在战场上的“身先士卒”,在朝廷里的“公而忘私”,这些都是千古颠扑不破的无上法则,成就了别人,其实也是在最高处成就自己。

好了,关于“「道德经·拾贰」-天地不自生,大私即为大公”的内容就到此结束,今天的内容您只需记住两点:第一、大公即为大私,先将自己的利益放置在一边,用无为无私的精神奉献、做事反而能够在最高处成就自己的“大私”;第二、在中国古代很多名人典故都是依照老子这一套理论进行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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