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王弼版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黽黽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河上公和王弼的注解,各取角度不同,河上公多以内丹修炼角度阐述,王弼少年英才,然而亦受儒家熏染,均有可取而不可全取之处,故也将他们译注罗列一二,以供参考)
河上公注解: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无色无形,所以叫做“夷”,没有任何声音,所以叫做“希”,没有任何形状,想抓也抓不到,所以叫做“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无色、无声、无形,口不能言,书不能传,只能用内心的安静来感受它的存在,心领神会这三个方面,不可以用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求知方法获取。并且这三个方面是混为一体的,不是单独的存在。
其上不皎,其下不昧,黽黽不可名,复归于无物。道在上,但不像日月那么明亮可见,道也在下,虽然没有光线,但是并不感觉黑暗。大道运行没有时空限制,不可以用颜色来描述它,不可以用五声的韵律来听它,也不可以用长短大小的尺度来衡量它。它并不是物质的存在。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道是没有形状的存在,却能够创造出万物的形状来。它不是物质的存在,却是万物的根本。惚惚恍恍,若存若亡,不可见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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