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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问答69章帛书乙本是对甲本的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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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长沙马王堆《老子》甲、乙本出土以来,学界基本认为甲、乙本来源于两个不同版本,如果我们再加上王弼本进行对比分析,会发现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虽然我们没有实证来证明乙本是对甲本进行修改后形成的版本,但由甲本到乙本,再到王弼本的渐次修改却是有迹可循的,由艰涩难懂变成文从字顺,并且修改后章节的主题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本章这三个版本的文字就突出体现了这一点。为什么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成为我国思想文化发展的高峰期,而后世却偃旗息鼓了,这与对《老子》文字的逐步修改是有关系的,因为这种修改直接破坏了原本体系,也破坏了春秋战国时期所形成的严谨的逻辑思维方式,每个章节缺少了主题思想,变成了思想的虚无性和逻辑的随意性。解释文字随方就圆;求得知其然,不求其所以然;重传承,轻创新。这是中国长期以来没法在科学领域创建成就的根源之一。错解了老子思想事小,由此带来的混乱思维体系事大。我们有必要针对这一问题做更深入的研究。

本章以帛书甲本注释。

杨吉德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问:帛书本:“用兵有言曰”,王弼本没有“曰”字,这个“曰”字是不是多余?

答:照王弼本“用兵有言”,可译为:用兵的曾说。后面的应该是用兵的原话。帛书本可译为:按照用兵的理论说。再后面的句子就可能是老子的领悟之言。还是带“曰”字合理些。

问:本章开篇写“用兵”,应该怎么解释呢?

答:注者皆以“兵”为士兵,“用兵”为统帅士兵的人。但我认为“兵”应该是兵器,“用兵”指使用兵器的人,即延续了上一章的题材,谈武士的问题。本章按顺序对应《周易》小过卦,(前68章请参阅前面发表的文章)爻辞中几处提到武士,武士的行为举止就是本章的话题,所以开篇就写“用兵”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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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一般译为:我不敢进犯,而采取守势。难道老子思想中没有对胜利的渴望吗?

答:这样解释是有问题的,战争是为了胜利,强者会攻城略地,弱者才被迫采取守势,“用兵”既没表示为强者,也没表示为弱者,怎么就先习惯性的把自己定性为弱者了呢?如果说老子从不主张进攻,那是你根本就没看懂真正的《道德经》。再者,从来坐地户为主,来者为客,即便是主动进攻者也不能称为主。所以这种注释是错误的。

“主”“客”是从哪里谈起的呢?是从《小过》卦的爻辞中来的:“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说欲见祖父,却只见到了祖母;没有见到主人,而只见到了家臣。祖、君都为主,欲见者为客,这个“主”是不敢乱当的。爻辞中也有人敢于反客为主,“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这句话说反叛者勾结外部势力逆杀自己的国君,而自己成为国君或执政者,这样的悖逆之“主”自然正常人不敢做。所以“不敢为主”就是不要心存这个意念。

那为何“吾”是客不是主呢?《小过》卦是小者超越,卦辞“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这就为“吾”的身份定性了,作为小者,只是为君主效力的客,在君面前只可小事而不可大事,只宜下而不宜上。

吾不进寸而芮尺。

问:所有注者都将“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作为用兵之言,本文为什么不如此分句?

答:过去人们一直在揣摩老子这句话的意思,帛书本出世以后,学者们并没有从这古老的文本中得到感悟,依然没有改变旧的思维,还是照此译为:“用兵的曾说:我不敢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寸,而要后退一尺。”(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如此的高姿态,岂不把国土都拱手送给了敌人还振振有词?不管注者如何巧解,只能是自欺欺人罢了。改文者玷污了老子思想,实在是罪莫大焉!

按照帛书甲本“吾不进寸而芮尺”分析,这一句与上一句同样都有“吾”,说明两者不是一个连句,而是各有主体。上一句有“敢”,而本句没有,说明本句主题有所转换,故本句应该是老子由上句引申出了自己的思想。至于乙本所改的“不敢进寸而退尺”,无论从哪个角度解释,于情于理都是不通的。

关于“芮”字,李善注:“《说文》曰:‘芮,小貌。’”芮尺,小看尺。十寸为一尺,尺是寸的十倍长。进寸而芮尺,多进了一寸就自认为有多大的成就,而小看尺。“吾不进寸而芮尺”,我不会犯进寸而芮尺的错误。

这句话和前句话一样,都是对六二爻辞的阐释,六二有了小成就想到其祖、其君那里显摆,殊不知其祖、其君都出去干大事业了,其实六二的成就微不足道,只配和其妣、其臣相提并论。故老子说自己绝不会去犯这种得志便猖狂的低级错误。

是谓行无行;襄无臂;执无兵。乃无敌矣。

问:本句的王弼本写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按照帛书甲本怎样解释呢?

答:《小过》卦主题是小者要勇于超越,超越是好事,但爻辞却凶多吉少,卦辞也是以不上、不过为吉,为什么呢?老子在这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三个方面谈凶险的原因所在:

“行无行”,前一个“行”指走,行进;后一个“行”是行进的方向。行进却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是说如果你不能把握好行进的方向和尺度而误入歧途,很有可能你的这种超越会给自己带来凶险的后果。

“襄无臂”,襄:高。襄无臂,欲攀高却没有臂膀去实现。指有主观愿望却没有去实现的客观条件。不具备条件就想超越,就只能依靠投机钻营了,故有凶险。

“执无兵”,想要手执兵器却没有兵器可执。指要努力实现目标,而这个目标根本就不存在。这是没有结果的超越。

“乃无敌矣”,是因为没有与主观行为相对等的客体。敌,对等。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必须要有具体的、能够实现的合理目标,如果超越了某个界限,就会出现凶的结局。“乃无敌矣”是“行无行、襄无臂、执无兵”的总结,不具备人生方向、不具备客观条件、没有客体存在,却要强行去做。这些错误主观意识的产生,是由于被社会上虚假风向所迷惑,而自己又缺乏正确的人生坐标及合理的奋斗目标所导致的。也可以说,这种人生的困惑在当下也是极为普遍存在的。

祸莫於於无適。

问:本句帛书乙本“祸莫大於无敵”,王弼本“祸莫大於轻敵”,怎样看待这三个版本的不同?

答:由帛书甲本、乙本、再至王弼本修改的线路是很明晰的,乙本先是修改了“於(大)”、“適(敵)”,王弼本又进而修改了“无(轻)”字,至此,以假代真的任务完成了,对原本思想的改造也完成了。甲、乙本出自汉初同一个墓主,甲本为篆书,乙本为隶书,文字多有不同,甲本难以领悟,乙本宜于理解。高明先生认为:“说明甲、乙本来源不同,代表汉初两种不同古本。”此言则差矣!如果我们把战国简本——帛书甲本——乙本——王弼本捋顺下来,各本次第对文字进行了修改,主题思想也随之进行了转换,痕迹是一目了然的,不存在版本的来源不同。我们尤其要重视甲本、乙本的区别,在刘邦称帝前和称帝后,短短二十几年的时间,就对《道德经》的理解存在这么大的差异,是否算是秦汉朝代之间那段战争和文化浩劫后遗留下来的综合症呢!

问:王弼本的“祸莫大于轻敵”意思很明确,甲本的“祸莫於於无適”怎么理解呢?

答:上句有“乃无敵矣”,本句之“適”不可能是敵字的错抄,应该按“適”解为是。適,归从。无適,思想没有归属。於,跟从。於无適,跟从没有归属的思想潮流。两个“於”,一个在词尾,一个在词首,意思是不一样的,“祸莫於”之“於”为比之义。祸莫於,祸患没有比得上。祸莫於於无適,祸患没有比得上去跟从没有根基的思想潮流严重的了。这句话与前面的句子是紧密相连的,指出盲从于脱离现实的思想会犯大错误的。我们可以发现,王弼本的改动多倾向于经验性思想,较肤浅;而老子原文多探讨根本性问题,按现代的事例讲,照搬不符合自己国情的经验治党治军,几近亡党亡军,这是历史的教训。“祸莫於於无適”表述的是多么深刻的道理啊!王弼怎么能懂这些呢?

无適近亡吾。吾葆矣。

问:帛书乙本为“无敌近亡吾宝矣。”王弼本:“轻敌几丧吾宝。”甲本是否衍一“吾”字?

答:乙本和王弼本有一个问题:“丧吾宝”,何为吾宝?如果说第67章之“三宝”为吾宝的话,“一曰慈,二曰检,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与本章内容又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况且每章主题不同,前面章节的“三宝”未必是本章之“宝”,所以“吾宝”没有着落。可以说,王弼本删去词尾的“矣”字,对这段文字的错解起了重要作用,有了“矣”,甲本的两个“吾”字就各有所属,能把道理讲清、讲透;删去“矣”字,就只能再删去一个“吾”才能成句。

吾,自我。无適近亡吾,没有原则的跟从别人几乎会丧失掉自我。

葆,珍惜。吾葆矣,我会牢牢的记住这个道理。

这句话讲的是我们做事不要脱离现实,不要盲从于众人的思维,应当保持自己的主见。

故称兵相若,则哀者胜矣。

问:“称兵”和章首的“用兵”有什么区别?

答:本章都是围绕着《小过》卦爻辞思想论述的,篇首写“用兵”,讲使用兵器的武士凶险的问题;中间部分谈产生错误思想的根源;篇尾写“称兵”,“兵”字变成了士兵、军队,即由个体延伸到整体,由个体的超越行为进至集体的超越行为,完成了本章主题思想的升华,这是《道德经》文本普遍使用的套路。

中间写主体与客体要相称,这里的“称兵”便用相称之词。“称兵”就是地位相称、力量相称的两支军队,像大夫讨伐诸侯,诸侯讨伐周王,为以下犯上,不算是称兵,即便是胜了也不光彩。乙本将甲本的“称兵”改为“抗兵”,实在是低劣之笔,因为“相若”二字已经包含了抗的意思,乙本用一个多余的字替换了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字。

若,表示选择。相若,对决胜负。称兵相若,两支相等力量的军队相对决。哀,悲伤。《小过·象》:“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丧过乎哀”,丧失掉亲人后会表现的特别悲哀。古时打仗常常以家族为一个军队的基本建制,亲人牺牲了,便会化悲痛为力量,激起强烈的斗志,“故称兵相若,则哀者胜矣,”所以说相同力量的军队对决胜负,往往是有悲伤情绪的一方获得胜利。

本章乙本对甲本分别修改了芮(退)、襄(攘)、矣(-)、於(大)、適(敵)、吾(-)、矣(-)、称(抗),改变了这些关键的字,是不是文章变得好理解了?确实好理解了,但原有的主题却没有了,转换了,那种激烈动荡的社会矛盾深处所蕴含的推动力也看不见了,这就是帛书乙本乃至王弼本对文字修改带来的严重后果。

今译

使用兵器的有一句话,说:“我不敢为主人,而只能作为客人来发挥作用。”

我不会犯前进了一寸就鄙视一尺的错误。

这就叫:要前进却没有前进的方向;欲攀高却没有臂膀去实现;要手握武器却没有兵器可拿。这是因为没有找到与自己相称的目标。

祸患没有比跟从不合现实的社会潮流更危险的了。

陷入不切现实的社会思潮中会丧失掉自我。我会牢记这一点。

所以力量相同的两军对决胜负,一定是悲哀的一方获胜。

附:《周易》小过卦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離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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