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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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50章出生入死原文出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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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译版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③。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人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人从生下来一直到死,长寿的有十分之三;短命而亡的有十分之三;生下后本来可以活得长久,但自己走向死路的也占十分之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求生太过度了,酒肉餍饱,奉养过厚了。曾听说善于养生的人,在陆地行走遇不到犀牛和猛虎,在战争中不会受到杀伤。犀牛虽凶,却对其无法用它的角;老虎虽猛,却对其无法利用它的爪;兵刃虽锋利,却对其无法施用它的锋芒利刃。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没有进入死亡的领域。

这一章讲“摄生”保全生命的道理。生和死是很沉重的话题,很多人不敢直面这一话题,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生给我们带来欢喜,而死亡给我们带来阴郁。很多人谈“死”色变,但是不管我们如何惧怕死亡,死亡都不会对我们心生怜悯之心,它总有一天会降临到我们头上,这是谁也无法避开的。所以,有出生就会有死亡。既然如此,我们如何才能使生命尽可能长久呢?在老子看来,一个人的嗜欲太重,就会快速地走向灭亡。一个人敛欲守静以心合道,他就能够长寿。

“出生人死。”“出”即出现于世上,也就是出生的意思。“入”即人于地下,也就是死亡的意思。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生之徒”即长寿的人,“死之徒”即短命的人。这句话揭示的道理是,在所有人中,长寿的人占十分之三;短命的人占十分之三;人之所以短命,是因为贪欲太多,违背了生命的自然性。这是天命,我们无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只能坦然地面对它。所以他从为,善于养生的人,必定少私寡欲,过着一种清静质朴、纯真自然的生活。任何人为的干预(如炼丹服药),不但于事无补,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老子接着解释道:“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他认为,在所有人之中,原本可以长寿,但是由于自己的缘故而早亡的占了十分之三。这里所说的“自己的缘故”,指的就是自己因怀有贪欲之心、分别之心和执着之心,而使自己陷入郁郁寡欢、忧心忡忡的状态。人都有思想意识,正是有了思想意识,才使得人摆脱了蒙昧,逐渐变得聪慧起来,从而进入了文明时代。然而,人类变聪明以后,便滋生出了私欲之心和分别之心,这些都是人类痛苦和烦恼的根源。比如对于多数人来说,他们都希望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希望自己比别人强。但是,现实的情况往往与期盼中的情形是相反的:人家有别墅,自己却没有;人家有姣好的容貌,自己却没有;人家有华丽舒适的衣服,自己却没有……思来想去,总觉得生活对自己不公平。这样一来,郁闷的情绪就挥之不去,时间长了还会损害自己的身体,这对养生是极为不利的。

“盖闻善摄生者,陆行,小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尤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行走在道路上’如果遇到伤害人的犀牛和老虎,我们该如何应付呢?在老子看来,犀牛和老虎都是凶猛异常的动物,它们不惧怕人类,更没有分别之心,不会因为我们的怕与不怕而决定自己的行动。对于得道的人来说,即使他们面对的是老虎和犀牛的利爪和尖角,他们也不会受到伤害,、因为他们心里没伤害的的概念,就算犀牛和老虎再凶猛,也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即便换成别的野兽或是别的场合,这个道理也是一样的。合乎大道德行的人,即使身在战场,也一定会冲锋陷阵,而不畏惧敌人的刀剑.对死亡没有丝毫的畏惧,一切顺应自然,那么刀剑的锋刃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威力、反之,贪生怕死的人身在战场,他一定对死亡充满畏惧,而不敢与敌人近身搏斗,自然会遭到敌人锋利的刀剑的攻击。所以,一个人只要坦然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即使遇到危险也无所畏惧,那么这样才算是没有分别之心,也就真正懂得了养生之道。

“夫何故?以其无死地。”在本章的最后,老子通过一句“以其无死地”,概括说明了善于养生之人不会遭受锋利的刀剑、凶猛的野兽伤害的缘由,即善于养生之人顺应天道,依照客观规律行事,外患便不能靠近他的身体,所以也就不会因外患而死亡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需要分析一下老子所处的时代的特征了。春秋末年,战火不断,人的生命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一面对这种情况,老子提出了对生死的看法:战争的胜负是无法预料的,所以不应以你杀我夺的战争来保护自己;奢侈对生命是没有任何益处的,所以不应以奢侈的生活方式来保养生命。老子希望人们能够达到少私寡欲、淳朴自然的境界,所以提出了清静无为、恪守道的原则,合乎道的德行的主张一老子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不合乎道的德行,就会害人害己,这是造成寿命变短的人为因素.也是人们应该极力避免的。

人们对死亡存有畏惧,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来之不易,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听以应该好好珍惜生命。但人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珍惜生命并不是要用单纯的怕死来表现,而是应该让生命释放能量,实现价值,以此来表达人们对生命的珍重。

王弼《道德经注》

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极,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极,亦十分有三耳。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善摄生者,无以生为生,故无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戈兵;兽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

夫蚖蟺以渊为浅,而凿穴其中;鹰鹯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矰缴不能及,网罟不能到,可谓处于无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饵,乃入于无生之地,岂非生生之厚乎?故物,苟不以求离其本,不以欲渝其真,虽入军而不害,陆行而不可犯也。赤子之可则而贵,信矣。

十有三,就是十分里能占有三分。选择生的道路,使生命繁荣到极限的,十分里占有三分;选择死的道路,生命毫无光彩就走向死亡,十分里也占了三分。而特别看重生的,反而失去了生存的环境。善于维持、发展生命的人,并不那样看重生命,所以不会进入濒于死亡的境地。器物的伤害,最严重的来自锋利的武器;动物的伤害,最严重的来自犀牛和老虎。能够让兵器的锋芒利刃无处施展,犀牛无处施用它的角,老虎无处发挥它的爪的,其实是不以欲望来拖累自己,就能够轻松地避开各种危险。

蜥蜴和蚯蚓连深渊都觉得浅,还要再在其中挖洞居住;鹰鹞连山都觉得低矮卑微,还要在上面筑巢,这些生物是箭射不到的、网也网不到的,可以说是远离死亡的境地了吧。但是以诱饵诱杀,这样进入濒临死亡的境地,不是因为过于重视自己生命了吗?事物如果不以追求外物远离自己的根本,不以满足欲望疏远自己的本真,那么在战场也不会受伤,在旅行中也不会受到野兽的攻击。这确实是可以效法婴儿而需要重视的方面。

苏辙《老子解》

性无生死,出则为生,入则为死。用物取精以自滋养者,生之徒也;声色臭味以自戕贼者,死之徒也。二者既分,生死之道矣。吾又知作而不知休,知言而不知默,知思而不知忘,以趣于尽,则所谓动而之死地者也。

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矣。不生不死,则《易》所谓“寂然不动”者也。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也。有生则有死,故生之徒即死之徒也。人之所赖于生者厚,则死之道常十九。圣人常在不生不死中,生地且无,焉有死地哉?

本性是无所谓生死的,置身于自我之外就是生,执着于自我就是死。获取外物的精微物质来滋养自己,就是维持生命、延长寿命的人;用外部的声音、颜色、气味来伤害自己的人,就是破坏生命、走向死亡的人。两者走的是生与死两条路。我们只知道劳作而不知道停歇,只知道说话而不知道缄默,只知道思考而不知道忘记,种种行为都将耗尽人的精力,就是老子说的因为行动太多而进入死亡的境地。

生死的道路,三者各占了三分,那不就是说生死的道路占九分,剩下的一分是不生不死的道路吗?不生不死,就是《易经》所说的“静寂不动”。老子只说其中九分,是让人自己悟到剩下的一分,而寄托了无所思虑、无所作为的奥妙。有生就必然会死亡,所以活着的人就是将要死亡的人。人依赖丰富的生活物资的,十分之九都要走死亡的道路。圣人常在不生不死的状态中,称不上活着,哪里还有死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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