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道德经》74
严刑峻法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畏:怕。
奈何:怎么,为何。
惧:恐吓。
奇(qí):罕见的;特殊的。
司杀者:专管杀人的行刑官。
斫(zhuó):用刀斧砍。
〈译文〉
如果百姓不怕死,为何还要用死来吓唬他们呢?
如果使百姓总是怕死,对于那些还是冒犯死罪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再冒犯死罪呢?
总有专门的行刑官主管杀人。代替行刑官主管杀人,犹如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已手的。
〈解读〉
本章主要是从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这一角度阐述修心为道的意义。
统治者无道,依靠严刑峻法治理国家,则国家遭祸。
统治者修心为道,以道治国,辅以法治,则天下太平。
对统治者的德行要求,就是统治者修心为道的必要性,也是天下众人修心为道的意义。
修心为道,就是尊道贵德,破除自我,达到无我,做到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是事关生命存在的意义及人生价值的人生根本。要想拥有真正的人生,明明白白的活一生,就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