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老子道德经原文及解读3637章朗 [复制链接]

1#
奔涌吧后浪年襄城区ldqu http://www.mjxqt.com/fbyy/11149937.html

文章内容引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传老子生於中国的春秋战国初期,是一位大思想家,就连被尊称至圣先师的孔子向其『问道』之后,都曾感叹老子的见解高深,云:『朝闻道,夕可死矣!』。其住世期间,眼见世间乱象四起烽火连连,虽曾提倡无为而治的学说,但终不得圣主识其无私治世、回归大道的济世道法,遂传下此八十一章道德经。读者叁修此经后,相信必能得其般若智慧;看清世间诸法实相,早日体悟大道。

我会读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

将欲弱之,必故强之﹔

将欲废之,必故兴之﹔

将欲取之,必故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我知道

①歙:敛,合。

②固:暂且。

③取:一本作“夺”。

④与:给,同“予”字。

⑤微明:微妙的先兆。

⑥脱:离开、脱离。

⑦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我解读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延伸阅读--苏辙《老子解》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未嘗與之而遽奪,則勢有所不極,理有所不足。勢不極則取之難,理不足則物不服,然此幾於用智也,與管仲、孫武何異?聖人之與世俗,其迹固有相似者也。聖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醫藥巧於應病,用智如商賈巧於射利。

柔勝剛,弱勝強。聖人知剛強之不足恃,故以柔弱自處。天下之剛強,方相傾相軋,而吾獨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斃,此所謂勝也。雖然,聖人豈有意為此以勝物哉,知勢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

魚不可以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魚之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勝物也,然方其託於深淵,雖強有力者,莫能執之。及其脫淵而陸,則蠢然一物耳,何能為哉?聖人居於柔弱,而剛強者莫能傷,非徒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後#3,此不亦天下之利器也哉?魚惟脫於淵,然後人得制之。聖人惟處於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衆人共之者哉?

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我知道

①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②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③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④欲:指贪欲。

⑤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⑥不欲:一本作“无欲”。

⑦自定:一本作“自正”。

我解读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延伸阅读--苏辙《老子解》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無所不為而無為之之意耳。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 聖人以無為化物,萬物化之,始於無為而漸至於作,譬如嬰兒之長,人偽日起。故三代之衰,人情之變,日以益甚,方其欲作,而上之人與天下皆靡,故其變至有不可勝言者。苟其方作而不為之動,終以無名之樸鎮之,庶幾可得而止也。無名之樸亦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聖人中無抱樸之念,外無抱樸之述,故樸全而用大。苟欲樸之心尚存於胸中,則失之遠矣。

免责声明

文章版权/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无商业用途。部分文章已作修改或删减,如涉版权/著作权事宜,请随时联系更正删除。

滦州宇凰幼少儿国学馆

唐山市滦县新城通衢西道54号

(火车站对面西米)

-

手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