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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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九章原文译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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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九章

持而盈之①,不如其已②;

揣而锐之③,不可长保④。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⑤。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⑥。

功成、名遂、身退⑦,天之道⑧。

①持而盈之:持,用手拿着、捧着。手上拿着东西,满到快要溢出。

②不如其已:已,止。不如适可而止。

③揣而锐之:(把铁器)磨得又尖又利。揣,捶击的意思。锐,使锐利,磨利。

④不可长保:不能长久保存。

⑤莫能之守:莫能守之。是守不住的。

⑥自遗其咎:遗,留下。咎,过失、灾祸。

⑦功成名遂身退:也作功成身退。功绩建立了,名声也有了之后,不再身居其位,而应适时退下。"身退"并不是退隐山林,而是不居功贪位。

⑦天之道:指自然规律。

执持盈满,不如适时停止;显露锋芒,锐势难以保持长久,还容易损伤自己。金玉富贵满堂,终究不能守藏;如果富贵到了骄横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祸根。功成名就之时,应该懂得进退有道,事情做的圆满了,就要含藏收敛,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道理。

参考资料:

1.老子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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