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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66原理无谓竞争,专注价值创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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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江海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是以能为百谷王。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故居上而民弗重也,居前而民弗害也。天下乐推而弗厌。非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一章节,重点强调了不要轻易与人争。这和我们社会中处处培养的竞争意识,看似是格格不入的。人们从小孩开始,就面临着各种竞争,或者无形的竞争。我记得从小学开始,经常跟着老师去参加各种比赛,后来感觉这也是竞争。高中时,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排座位。大家把属于自己的物品搬出教室,然后按最近一次考试的名字,轮流挑选座位。现在想来,这种方式冷酷而世俗。其实也没什么用,坐在好位置就能考好成绩么?社会上的竞争更是无处不在,升学、就业、竞岗、升职等都需要竞争,以至于人们整天想着如何提升竞争力。随着社会发展,竞争也会多样化和非直接化。比如原始社会的竞争,是肉搏战,直接打打杀杀。但是现在,高考差别一分可能就决定你能考上,而远在千里之外的他考不上,竞争者之间可以不认识。也有一种理论,说竞争是一种进化。很多世俗的现象,在进化论的面前,多多少少有一定的道理,甚至是血淋淋的道理。比如有一种猴子,赢得猴王后会杀死不是自己后代的小猴,这样客观上保持了优质基因的传承。人长得漂亮或者富裕,更容易找到对象,也是保障优势基因的传承。但是,正是因为竞争的普遍化,才彰显出“不争”的价值。“不争”,不是我们常说的“与世无争”佛系,而是一种竞争的智慧。处处与人争长短,天天争名夺利,为了蝇头小利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到头儿来并不比别人多出多少。怎么理解“不争”,是本章直接描述的意思:江海之所以成为百川之王,是因为它居于百川之下。想要成为别人的领袖,就必须全心全意为别人服务,考虑别人的利益。有道的人虽然地位居于大众之上,而大众并不感到负担,反而乐意推戴而不厌弃。因为他不与人相争,所以天下就没有人能和他相争。这句话看着很空洞,其实举个例子就很好理解。我们看真正赢得社会竞争的,往往不是直接参与竞争的,或者绕过短兵相接的零和游戏性质的竞争,把竞争变成一个合作共赢,或者变成服务,提供价值,变成“不争”。比如阿里巴巴,他们不会过来争每一分钱,但是把服务平台做好了,到双十一时全国人民抢着去买东西,他们就成了最赚钱的。比如李嘉诚说的:“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我只拿六分。”其实最后赚了最多的钱。钟南山也没有处处刷存在强调自己有多牛,但是兢兢业业,逆行救人,全国人民都尊重他。还有那种为了竞争处长而相互攻击拆台,坏事做尽,最后都被处分了,而安心做事儿不去竞争的人上去了。这就是一种“不争”。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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