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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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全文及译文第55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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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俊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含德深厚的行为者,就好比初生的婴儿:*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骨弱筋柔却握持牢固,不知男女交合之事却能照常勃起──精力充沛之极;整天啼哭却不会力竭声嘶──和气敦厚之极。懂得取态柔和就可以达成生存的恒常,懂得达成生存的恒常就叫做明于道。生更执生是危险,心意过分纵使气机效能是逞强。存在过于强壮就会趋于老化,这不合于道,不合于道总是过早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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