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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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全文及翻译第69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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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①,而为客②;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③;攘无臂④;扔无敌⑤;执无兵⑥。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⑦,哀⑧者胜矣。

[译文]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注释]

1、为主:主动进攻,进犯敌人。

、为客:被动退守,不得已而应敌。

3、行无行:行,行列,阵势。此句意为: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

4、攘无臂:意为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

5、扔无敌:意为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赴。

6、执无兵:兵,兵器。意为: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执。

7、抗兵相若:意为两*相当。

8、哀:闵、慈。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彼逐不止。攘无臂,扔无敌,行谓行陈也。言以谦退、哀慈、不敢为物先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之抗也。执无兵。祸莫大於轻敌,轻敌几丧吾宝。言吾哀慈谦退,非欲以取强无敌於天下也,不得已而卒至於无敌,斯乃吾之所以为大祸也。宝,三宝也,故曰几亡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抗,举也。加,当也。哀者必相惜而不趣利避害,故必胜。

 

[延伸阅读]苏辙《老子解》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主,造事者也。客,應敵者也。

不敢進寸而退尺。進者,有意於爭者也。退者,無意於爭者也。

是謂行無行,無意於爭,則雖用兵,與不用均也。

攘無臂,仍無敵,執無兵。苟無意於爭,則雖在軍旅,如無臂可攘,無敵可因,無兵可執,而安有用兵之咎邪?禍莫大於輕敵,輕敵者幾喪吾寶。聖人以慈為寶,輕敵則輕戰,輕戰則輕殺人,喪其所以為慈矣。

故抗兵相加,一及者勝矣。兩敵相加,而吾出於不得已,則有哀心。哀心見,而天人助之,雖欲不勝,不可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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