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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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十四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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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四七一八年/岁在辛丑/癸巳月/丙子日

公历年/5月28日(夏历四月十七)/星期五任法融道长用无极图和太极图从纵横两个方面、微观宏观两个领域对《道德经》的基本思想作了高度的概括,对老子的自然观、人生观、社会观(尤其是宇宙论、养生论和*治论)之玄理奥义作了深入浅出、与众不同的解释。

此书的特色,就在于作者是一位虔诚的全真派教徒,他用道教义理及虔诚信仰的情感来注释《道德经》。

欲知道教徒如何看待和理解《道德经》

就请看此注释本

《道德经》释义

任法融著

上篇道经

十四章?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後。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注解: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夷”是平易。“希”是少。“微”是细小。

大道本是纯粹、素朴、无色之元气,又是清静、自然、无形之虚空。故以目视而无色可见,是真色无色;以耳听而无声可闻,是谓大音希声;用手捉摸而无物可得,是谓大象无形。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诘”是用语言询问的意思。无色可见,无声可闻,无物可搏,此三者,只可心悟,无法睹听与捉摸,难以用语言互相咨询。所以“夷”、“希”、“微”三者是混成一物。

“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皎”是洁白发光。“昧”是黑暗昏冥。“绳绳”是连续不断。独立无偶的混元大道,是虚明静体,它不上不下,不明不暗,阴阳由此而判,清浊由此而分。所以,在上而不见皎皎之光明,在下而不觉昧昧之黑暗。连续不断,无法命名。它“即色是空,即空是色”,不是一个具体的物象。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

它似空不空,无形无状,无体无象。可谓恍恍惚惚,杳杳冥冥的真空妙象。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道在九霄之上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低,在上古之先就存在,将来永远不毁灭。它无头无尾,无前无后,三界十方遍处皆是。所以,行之于前,而迎不到首,随之于后,而见不到尾。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如能执持先于天地的亘古之道,就可以支配驾驭有形有象的万事万物。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首章讲的“无名天地之始”,五十二章中讲的“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此章讲的“古始”均是指无极大道。大道虽无形、无情、无名,但能生育天地,运行日月,长养万物。所以,无名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始和纲纪。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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