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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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道rdquo是唯物论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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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

——《道德经演绎》21章:象、物、精、真、信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自此之后,哲学上特别是当代中国哲学,学者们几乎习惯性地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评价古今中外的一切哲学,以至于培养了普通大众的一种哲学偏见和思想嗜好:认为凡是唯物主义都是好的,先进性的;凡是唯心主义都是坏的,落后性的。因此,有人采用这样的思维方式问我:老子的“道”属于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呢?

说到老子的“道”,我喜欢用黑格尔的“理念”进行中西文化对比。黑格尔把世界的本体和本源定义为“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一切存在的共同本质和最初的原因,是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永恒存在。因此,人们很容易把它判断为客观唯心主义。在老子的哲学中,世界的本体和本源称之为“道”。然而,“道”具有两个方面的属性。一方面,作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具有客观唯心主义的基本特征,近似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另一方面,“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象、物、精、真、信包含了太多的唯物主义特征。对此,《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说: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大德的形态是由“道”决定的。“道”这个东西,恍恍惚惚,没有清晰的固定的形态。

“道”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形象。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实物。它是那样的深远暗昧啊,其中却有精气。这精气是真实的存在——精气的存在真实可信!从当今上溯到古代,人们都沿用“道”这个名称,人们也是在“道”的指导下观察和理解万事万物的初始和本质。

我是如何观察和理解“道”的最初的具体形态呢?就是这些(象、物、精、真、信)。

“道”是思维(心)与存在(物)的价值统一,假如将“心”与“物”对立或者分割开来,“道”就失去了它的完整意义,同时也就背离《道德经》的主旨。事实上,在老子的时代里人们并没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概念,人们普遍认为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万物是宇宙的完美结合(天人合一),思维与存在——“心”与“物”浑然一体,不可分。所以,老子揭示了“道”的五大基本内涵(象、物、精、真、信),这些内涵的统一性构成了“道”的完整存在。

老子关于“象、物、精、真、信”的描述和理解并不十分具体,没有进行定义,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潜在性,凝炼性,以及综合性和统一性,是处于萌芽状态的一种思想。我们既不能完全用今天的标准和思维方式衡量它,也不能绝对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的方式批判它。正如我们不能用成人的思维方式衡量儿童的思维方式一样。但是,作为文化发展,我们可以在他规定的思想框架内进行文化演绎,使抽象的理念变得更加具体,使潜在的思想变得更加显现,尽管这样会破坏原本的凝炼性,有时候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它的统一性。

象:指的是现象或形象,是“道”借以表现的形态。现象可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有一定的形态,比较形象和具体,可以被人的感官所认知。

现象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既有“唯物”的客观存在的“因”,也有“唯心”的主观认知产生的“果”。作为认识方式,人们从不同的视角聚焦事物的不同方面,产生不同的思维视野。由于视角、视点、视野的关系,因此现象世界表现出多姿多彩、琳琅满目、变化多端、捉摸不定的特征。所以老子感叹道:“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物:“物”是引起现象认知的客观存在,或者说产生认知现象的本质和根本。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本质是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趋向的东西。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方式——从各个不同侧面表现着本质。本质由事物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现象需要用感官去感知。每一种认知现象的背后,都有客观存在的本质原因,因此“象”取决于“物”。相对“象”的现象而言,“物”则是本质。

“象”是认识方式,“物”是存在方式。作为存在方式,时间、空间、物质、运动是统一的整体。并且,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内容,由于运动无处不在、千变万化、永无休止,同时由于时间、空间、物质、运动的无限性(参考资料链接《宇宙之门》),所以,老子感叹道“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精:决定“物”的本质的基础和根本是“精”。“象”取决于“物”,“物”取决于“精”。“精”更加近似“道”,如同西方哲学中的“原子论”。“精”是精妙、精微的极致,无法用感官直接观察,即使用现在最精密的科学仪器,也存在“测不准原理”。当精微达到一种极致状态,就会产生认识上的神秘感,所以老子感叹道:“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真:真即真实。“精”是真实的存在,也是最基本的。“精”的不同组合配方会产生不同的“物”,进而出现千变万化的“象”。老子用一个“真”字对“象”、“物”、“精”进行了价值概括和事实肯定,进而引申到一个“信”字。历史已经证明,只有在“真”的土壤中才能浇灌出“信”的美丽花朵。历史同样证明,“象”“物”“精”使“真”的土壤变得温润肥沃,否则,贫瘠的土壤寸草不生。

信:信即信赖、信任。一切道德法则,都需要以“信”为基础,否则就失去了实践的动力。《道德经》中所谓的“道”所有的“德”,以及好静、守中、无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等等,一切道德说教都建立在“信”的基础之上。“信”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从“真”引申而来。“真”又来自“象”、“物”、“精”。

只有真实的,才是可信的。老子用“真”概括“象、物、精”之后,紧接着用“信”进行文化升华。信可以理解为信任,也可以进一步升华为信念和信仰。对于信,自古以来人们存在两种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一种人以真实(事实)作为信任和信念的依据,从中确定自己的道德准则(老子就是这样)。另一种人则以人言(圣人之言或他人之言)作为信任和信奉的依据,不太重视——准确的说是不善于从事实判断中建立自己的行为准则。凡是以“真”为信的人,都比较重视事实判断,对于“道”的认识很容易走上唯物主义的道路。凡是以“人言”为信的人,都偏重价值判断,信奉“圣人之言”,对于“道”的认知很容易走上唯心主义的道理。

事实上,“道”既是存在方式,也是认识方式,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心”与“物”的结合,这种结合具体体现在象、物、精、真、信五个方面:精足则物全;物全则象显。精足、物全、象显称之为道真,道真可信,信则诚,所以我在《道》一文中说“正道至诚”。

反之,精不足则物不全;物不全则象不显。不足、不全、不显称之为道玄。玄则虚,虚则妄,妄则邪,所以我在《道》一文中说“邪道至玄”。

文化诊断学掌门人曹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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