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道德经讲析道德经第十六章致虚极,守静 [复制链接]

1#

致虚极,守静笃(dǔ)。万物并作,吾以观复(fù)。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mò)身不殆。

本章主要讲的是体道的功夫,怎样体道、悟道、修道,也就是路径和入门法则。文本讲了三个层面的意思/p>

“致虚极,守静笃”是第一层,讲的是致虚守静的人生境界和修养方法。

在这里,虚:空,指无欲无为的精神境界。

极:极致,顶点,最高境界。

静:安静,安宁。此处指排除各种欲利诱惑和外界干扰后使心灵大道一种清静安宁的状态。

笃:切实,稳固。

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致力于达到完全彻底的无欲无为,使心灵牢牢地保持在清静安宁的状态。

虚和静是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初始状态,也是宇宙万物生存与发展的归宿和再生起点。万物及人的存在和运动都是由虚静而生,最后返回虚静,然后再在虚静中孕育新的生命,再现新的生命过程,如此循环往复,无穷无尽。因此从本质上看,万物的生长过程就是一个致虚和守静的过程,这是宇宙运行的客观规律,也是生命成长和延续的内在要求,只有了解和遵循这个规律,才能够正确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而保持生命的持久,避免失误和灾祸。这是老子的宇宙观,世界观,也是他的人生观和方法论。致虚极,守静笃,就是要使无为无欲,达到完全彻底,使清净安宁永远牢不可破。大家想想看,如果你的内心充斥着五色,五音,五味,权力,地位,名誉财物等,为了追求这些东西焦虑不安,患得患失,宠辱若惊,如何能清静下来呢?只有完全去掉它们才能使自己心无所累,坦然安宁。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是第二层。讲的是万物归根复命的运动规律和生命本质。

在这里,并:一起。作:生长,发展。

观:内观,心观,统揽全局的观,居高临下的观,高瞻远瞩的观,审时度势的观。

复:循环往复。芸芸:众多,蓬勃繁荣。根:根源,初始状态。

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这段话的意思是:万物竞相生长,我们可以从中观察到它们循环往复的规律。每个物种都会由蓬勃繁荣,最终返回到自己的本源状态。回归本源意味着恢复到原来静止安宁的状态,而这种静止安宁的状态又会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老子的虚静观来源于他对生命规律的认识,他将这个规律称之为“常”老子告诉我们,万物竞相生长,蓬勃繁荣,但最终都会返回到自己的初始状态。也就是说,任何生命都有一个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过程,最终都会从目前的实有状态,回归到原本的虚无状态,所以叫“复归其根”。而“归根曰静”,是生命的本原及本质状态,就是“静”,一种无声安宁的状态。但这种静止安宁不是死亡,而是一种生存状态,是生命从一个过程向另一个过程过渡的过程,是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转化的过程。这种状态又会重新孕育新的生命,所以说“静曰复命”。这种生命的循环往复,是会不断重复出现的,是永恒不变的,所以说“复命曰常”。我们看路边的树木,春天发芽,夏天茂盛,秋季发*,冬季落叶归根,它死了吗?没有,它以另一种状态存在,第二年仍然会长出新的枝叶。年复一年,不就是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吗?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是第三层,讲的是知常而明,沒身不殆的行为原理和处世哲学

“全乃天”有的版本是“全乃王”。

常:经常出现的现象,永恒不变的规律。明:明白事理,明智。

容:宽容,包容。公:公平,公正。全:周全,全面。天:自然。

沒身不殆:到死都不会有灾难危险。

掌握自然规律,意在指导人生,修道养德,这是老子的本意,所以说“知常曰明”。也就是说,只有懂得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才能够做出正确和明智的选择,做事明明白白,从而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避免灾难和危险。首先,“知常容”,知道了常道,遵守这个法则,也就把握了大道,就能容纳一切,就通达包容了。其次,“容乃公”,通达包容就会没有私心,就会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推行公道正义。再次,“公乃全”,公道正义,办事就会不偏不倚,妥善周全。进而,“全乃天”,办事妥善周全,就会顺应自然,顺应天意,顺应民心。再进而,“天乃道”,顺应自然,顺应天意,顺应民心,就掌握了真理,就达到了道的要求。最后,“道乃久,沒身不殆”,按照真理或道的要求行事,就会保持长久,终身不会有危险灾难。知常而明,是老子行为学的基本原理,而沒身不殆,可以说是老子的处事哲学。

老子是高明的,其高在“致虚极,守静笃”,这是境界;其明在“知常”而行,这是智慧。这一章也体现了道家内圣外王的思想,致虚守静,观复知常是内圣,也就是圣人是如何修身的;知常而行,沒身不殆是外王,也就是如何治国、平天下的。

作者简介:

张飒娜,灵宝市函谷关镇中心小学校长,函谷关道德经研习社宣讲员。

敬请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