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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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非道德经解注三十二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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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解译]


  


  “道说”及其逻辑规律,总是处于不称名也不自己给自己起名字的状态。没有概念和名称的浑朴纯一,虽然看起来是不重要的,但是普天之下却没有能使之臣服的事物。君王如果能遵守、保守这样一个认识和原则并能以这样的措施来治理民众,天下万物将会自行作为宾客归顺到主人面前。


  无名状态的“道说”及其逻辑规律,就如天地相合始生,降下了天然的露水,民众没有被谁号令,而每个人都自然均有啊。


  它开始裁制、运行形成了概念和名称,概念和名称既然已经成为现实,就应该知道停止对那些名称、概念的“教化性”干扰,不让它们继续发展。知道停止干扰,止住它们的发展,就可以没有危险。


  “道说”在国家之中的四处涌流,就如河川之水总会最终汇流而成江海之势。


  


  [简注]


  


  从这一章开始,作者进入了对于本书上半部即“道篇”的全面总结。在本章中,作者讨论的概念主要是“朴”,即作者将在第三十七章指明的“无名之朴”,也就是那种“没有概念和名称的浑朴纯一的状态”,但由于作者是在*治学的角度思考的,所以这里还是要理解为“使民于无名之朴”,也就是“让民众处于没有概念和名称的浑朴纯一的无道说的意识状态的这种做法”,也就是“让—朴”。在这里,作者指明了之所以要用“朴”来对应“道”,还是因为“道”的那种普遍性,以及它的先天、先验,因此,要以“小”对“无名”,从根基处下手。这和儒家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的观点,有着根本的区别。


  这里的“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是对“道说及其”逻辑规律的先天性的一个比喻,“名”还是以前各章中所指的“概念,名称”,以及由此而形成人的“道说”的话语语词;“小”是“不重要”的意思;“知止”,指的依旧是“不言”、“无为—无教化”这样的*治办法。这里的“名”是其本义,指“自己报出姓名,起名字”,与《礼记·祭法》“*帝正名百物”中的“名”同义,“宾”是“宾客”的意思,引申为“宾从,归顺,顺服”,“令”是“发布命令”的意思,与《诗·齐风·东方未明》“倒之颠之,自公令之”中的“令”同义,“均”是“均匀,公平”的意思,与《诗·小雅·北山》“大夫不均”中的“均”同义。“制”是“裁制,制作”的意思,与《诗·豳风·东山》“制彼裳衣”中的“制”同义。由作者在这里使用的这个概念来看,在作者的思想中,“名”就是“裁制”和分割世界的,是形成区分和差异的根本。那么,要“治人”,当然要先“治名”,要控制人,当然要先控制“概念”的生产,也就是控制“道说”和思维意识以及精神思想的发展和教化。


  


  [学思对照]


  


  本章所提到的“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庄子在《齐物论》中有如下的论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和作者一样,庄子在这里谈论的也是那个“道—逻辑”,是人的思维形式。本章中所说的“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文子在《上仁》一文中也有类似说法:“故雌牝即立,柔弱即胜,仁义即得,不争即莫能与之争。故道之在于天下也,譬犹江海也。”与作者相比,虽然仅有几个字的差别,但因为语境不同,文子的话已经完全不是作者所要表达的那个意思。对于这句话,孟子在《公孙丑上》里也有“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的阐述。


  本章中所说的“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在《管子·白心》中也有如下的类似论述:“是故万物均、既夸众百姓平矣。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不可常居也,不可废舍也。随变断事也,知时以为度。大者宽,小者局,物有所余有所不足。”《鹖冠子·泰录》中也有类似的论说:“分物纪名,文圣明别,神圣之齐也,法天居地,去方错圆,神圣之鉴也,象说名物,成功遂事,隐彰不相离,神圣之教也。故流分而神生,动登而明生,明见而形成,形成而功存。故文者所以分物也,理者所以纪名也,天地者同事而异域者也。”


  理解作者在本章中所阐述的思想,还可以对照《尹文子·大道上》中如下的论述:“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尹文子所说的,也就是作者在本章中所说的“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但和作者的“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的思想不同,尹文子只是提出了“治名”的观点,而并不是作者的“止”。尹文子接下来的话是:“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这和公孙龙在《名实论》中观点基本一致,也即“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见,尹文子的思想,只是普通的“刑名论”,只是要求“名实”相符,而并非作者的*治学。我们从尹文子的论述看到,作者的这种*治学其实也就是要把人控制在“命物之名”的意识范围之内,让人只知“方圆白黑”,而不知“毁誉之名”和“况谓之名”的“善恶贵贱”、“贤愚爱憎”,这是一个思维与物质的混沌状态。


  


  (以上文字为个人独立注释思考,如有对其中的观点转述、内容引用,请务必注明出处。欢迎转发本公号链接。未经授权,谢绝任何网络平台转载。)

江非

江非,年生,山东临沂人;著有诗集《泥与土》《传记的秋日书写格式》《白云铭》《傍晚的三种事物》《一只蚂蚁上路了》等,现居海南。

诗与思

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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