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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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是诡辩经第8讲,个人道德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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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天下的人都知道以美为美,这就是丑了。都知道以善为善,这就是恶了。

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的,难和易是相互促成的,长和短互为比较,高和下互为方向,声响和回音相呼应,前边与后边相伴随。所以,圣人从事的事业,是排除一切人为努力的事业;圣人施行的教化,是超乎一切言语之外的教化。

他兴起万物却不自以为大,生养而不据为己有,施予而不自恃其能,成了也不自居其功。他不自居其功,其功却永恒不灭。

:善恶属于情感类的观念,它只有情感类的内涵,而没有具体观念的内涵,对它不能做出含有具体观念内涵的定义。人数的多少固然不能成为善恶的评判根据,但老子认为多数人认为是恶的反而一定是善的,多数人认为是善的反而一定是恶的,这也是一种明显错误的评价标准,是在故意混淆善恶概念。

老子将难易、长短、高下、前后、声音与回响等对立属性的概念加以混淆,以否认对立观念的属性差异。以之说明圣人所从事的道是不能用善恶及其它各种观念来表达的,圣人所从事的工作是不能用人类的言语来表述的,也是人的努力所不能完成的。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圣人的工作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难道圣人不是正常的人?是外星人不成?如果他的工作在正常人的感知范围之外,那么他的工作跟一般人又有什么关系呢?最终的解释就是,圣人的工作就是皇帝的新衣寓言故事中,骗子所从事的为皇帝编织看不见的新衣的工作。

老子不过是通过混淆概念的诡辩法说明他的圣人有利天下之功。老子的圣人所做的工作是根据他那虚无的道和德而推导出的工作,这种工作的工作过程和结果不能给世人带来任何感知。凭什么说他兴起、生养、施予万物?他的圣人何功之有?凭什么自大?他的圣人和为皇帝织衣的骗子一样,其实什么都没做。

2(原文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最善的人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

最善的人,居处最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爱和无私,说话善于格守信用。*事能妥善处理,能把国家治理好,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最善的人所作所为正因为有不争的美德,所以没有过失,也就没有怨咎。

:老子认为水利万物且不争就是善。从水利万物不能得出水是善的,因为水是物不能成为道德主体。况且水也会毁万物,大洪灾、大水灾就是比较大的自然灾害。老子拿水的一部分特性做类比说明人的行为利他卑下就是最善,这是一种以偏概全和机械类比的诡辩法证明。

老子认为善的人就是能做好各种事,处理好各种关系,且不与他人争夺利益的人。这是一种利他的价值观。利他价值观只有以承认人是自私的为前提,根据功利原则才能推导得出,与老子无欲无为的思想不符,与他的虚无的道和德均无关。

3(原文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馀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大道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老子认为和解不是办法,报怨以德不是良策,欠债还钱也不能催得太急,宽容不责才是良善。他的德性标准还是一种利他的功利标准,与他那虚无的道和德均无关。

4(原文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可信的不华美,华美的不可信。良善的不巧辩,巧辩的不良善。真懂的不广博,广博的不真懂。

圣人不为自己积攒什么;既然一切都是为了世人,自己就愈发拥有了;既然一切都已给了世人,自己就愈发丰富了。

上天的道,有利于天下,而不加害于天下。圣人的道,是为了世人,而不与世人相争。

:语言的华美与可信,品德的敦厚与善辩,知识的广度与深度,这些相对的概念并不一定就是必然对立不能共存的。一个人完全可以同时兼有两方面的优点,老子却认为两种不同属性的概念不能共存于同一对象中。老子前面将对立的概念属性模糊等同起来,在这里又将两个不同属性的概念绝对地对立起来。本知识认哲学认为,两种对立属性的概念可以共存于同一对象之中。只是在推理过程中,这个对象的概念属性必须保持同一,这样就不违背思维逻辑同一律。比如,父与子是两个属性对立的概念,一个人既可以是父也可以同时又是子。但在推导这个父与他儿子之间的年龄大小关系时,只能说因为他是父,所以他比他儿子年龄大。而不能说因为这个人同时又是子,所以他比他儿子年龄又小。老子将可共存的不同属性的概念对立起来,是在通过以偏概全的诡辩法提倡他的无为理念。

老子所说的众人的占有和圣人的占有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不一致。如果两者是一致的,就没有必要强调圣人不占的品德。老子以偷换概念的诡辩法掩盖圣人一样地在占有的事实,诡辩地说明圣人有不占无私的品德。

老子的道是虚无的抽象观念,不是有形的自然本身,也不是根据自然现象间的关系推导得出的抽象观念,如自然规律等。且大量的自然灾害、瘟疫也会导致人口灭绝,生灵涂炭。为什么这些现象就与他所说的上天的道无关?部分自然现象有利于人类,而自然又不是道德主体,不存在什么自然惠益人类之说。休谟已指出,由所是推导出所应存在逻辑鸿沟。所以老子对圣人道德品质要求是通过机械类比的诡辩法得出的,而且类比的前提也不成立。

以上四章老子论述了利它的个人道德修养要求。

5(原文第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天下最柔弱的东西,腾越穿行于最坚硬的东西中;无形的力量可以穿透没有间隙的东西。我因此认识到“无为”的益处。“不言”的教导,“无为”的益处,普天下少有能赶上它的了。

:最柔弱的东西怎么可能穿行于最坚硬的东西中?它之所以能穿行是因为坚硬的东西为它留下了空隙。一旦坚硬的东西阻止了它,它就立即会被挡住前行的道路,只有去找其它没被阻挡的地方去穿行。无形的东西就不是有形之物,对于有形之物形成的空间,无形之物就不存在穿不穿的问题。例如,人的思想是无形的,我们不能说我的无形思想能和氧气一样,通过他人的血管到达他人的大脑而成为他人的思想。如果不利用沟通工具,一个人的思想就不可能对他人的意识产生影响。无为者就是不作为,它可以避免有为可能产生的无益之处,但不可能产生什么不为之益,不为不可能产生出行为后果。老子把有为行为产生的不足说成是无为之用,老子是在通过玩弄模糊概念的诡辩法,以宣传他的无为思想。

6(原文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少说话,合乎天道。狂风刮不了一清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兴起风雨的是谁呢?是天地。天地都不能长久,何况人呢?

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从事于失的人就同于失。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的人,失也乐于得到他。

统治者的诚信不足,社会就会诚信缺失。

:老子用狂风骤雨不能长久说明人应少说话。不知道少说话与老子的天道有何关系,自然现象的所是推导不出价值命题的所应。老子不过是在通过机械类比的诡辩法宣扬他的无为思想。老子提倡人们应少言,我不清楚他自己为什么要写《道德经》?庄子为什么说的话比他还要多?一个人不通过语言或其它方式表达出自己的意识,别人就不能感知他的思想。我们应反对的是言过其实的夸夸其谈,而不是如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不知的不应装作知道,知道的偏要装作不知道,就只能算是虚伪。

老子对从事于道和失于道的正反两方面表现的说明,采用的是循环定义的诡辩法。他的道和德都是虚无的和没有具体可感知内容的,自循环的定义也不能给人任何具体的感知内容,是自说自话的废话。

统治者掌握着国家公权,国家制定强制性的法律,倡导一定的道德标准,起着伦理原则实施的中枢作用。统治者没有诚信,当然会导致普遍的社会诚信缺失。

7(原文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弃绝成功与智慧,对人民有百倍的好处。弃绝仁义的说教,人民就会复归孝慈。弃绝技巧与功利,就不会有盗贼为患。然而,用这三者作诫律是不够的。一定要让人心有所归属才行,就是:认识生命的本根,持定存在的本原。使自我越来越少,使欲望越来越淡。拒绝人间的学问,保持无忧无虑的心。

:弃绝智慧就对百姓有好处,弃绝仁义说教百姓自然就会讲孝慈,弃绝利益要求就不会存在盗贼,老子所说的这几种因果关系可以说是完全不成立的。在老子所处的时代,只有孔教的礼制伦理理论,如果放弃这一仅有的伦理原则,改用老子的人人无欲、无智和无为的虚无的伦理原则,国家只会更加混乱。

8(原文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能了解、认识别人叫做智慧,能认识、了解自己才算聪明。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身虽死而“道”仍存的,才算真正的长寿。

:老子认为知人、知已、胜人、胜已、自胜、知足、有志都只能算是一时之能,只有坚守本份无欲无为才能得道而长寿。老子在以他臆想的理由提倡他的无为观。

9(原文第四十七章)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不出屋门便可知天下,不望窗外便可见天道。出去的越远,知道的越少。所以圣人不必经历便知道,不必看见就明白,不靠努力而成就。

:老子认为圣人持有道所以不必通过经验便能知道、不实践便可明白、不努力便可成功,老子在假借圣人之名倡导无为之德。本知论哲学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感知是人经验的基础,只有经过归纳和理性逻辑总结得出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知识才是相对可靠的知识。

以上五章老子论述了他的无为的个人道德修养观。

10(原文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抓在手里冒尖儿流,自满自溢,不如罢了吧。千锤百炼的锋芒,也长不了的。金玉满堂,你能守多久呢?富贵而骄,是自取灾祸啊!大功成了,名份有了,自己便隐去,这正是上天之道。

:财物、富贵和成功都是人所追求和向往的。正当地合乎法律地追求财物、富贵和成功如招致灾祸,如是社会的原因,说明法律本身需要完善和改进;如是其它偶然因素所致,那就不是必然会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不足成为人们行为的原则。所谓功成身退,就是一种马后炮式的理论,多大的功才算成?多少财物才算足?没有具体的标准,当事人身处其中是难以做出判断的。且人的欲望是会水涨船高的,这种似是而非的既不可能证实、又不能证伪的说法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形而上学的伪命题。老子不过是在通过模糊财富、富贵和成功等概念的属性,以诡辩法提倡他的无欲无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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