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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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道德经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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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道德经》里面说: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看起来很简单,却没有见到过合理的解释。所论不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就是胡解乱套,误人入道。前文“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欲明言以正道。表述不够简单,就再说叨说叨。

前面说过,对《老子》的一文多解很正常。然而,正如宏观物理应用再多,不能违背牛顿定律一样,解老之说再多,不能违背清静无为的原则,歧意再多,不能离开“道德”。老子的道德不是普通所说的人伦道德。老子的道为事物的根本,规则;德为道的应用,承载。应用牛顿定律,可使物动,物止;明了“道德”,就通晓万事万物如何生长如何消亡。

“国之利器”具体指什么在“学术界”并无“公论”。

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介》里提到了三种解释:“一说利器指权道(如河上公);一说利器指赏罚(如韩非);一说利器指圣智仁义巧利(如范应元)。范应元的解释不值一提,河上公和韩非则均离题万里,不达真意。权谋,赏罚,智利,不过是权宜之计的小道,行得一时,行不得一世,如何能够长远?能够“无不利”?其缪甚显。

其实道家真人《文子》一书虽然没有直接说,但对上述谬误有明辨。或者因为在疑古思潮中被诬为伪书,或者是因为韩非影响太大,总之,文子之意,未达众听。(文子解老,虽不尽真意,却是最正最接近老子思想的一个。)

其实大道至简,“国之利器”十分的简单明白。千年来无人解得,是人人都想复杂了。“道常无为,无不为”。所谓利器者,“无不利”,没有阻碍,无不可行之时,无不可行之地。所以老子所说的“国之利器”没有别的可能,只能是“道德”。

古今文人弃大就小,善用小道,究其根源,无非是器量所限,离不开自我意识。用文子的话说就是:“圣人不胜其心,众人不胜其欲”。套用诸葛亮评东吴群儒的话说:循章摘句,下笔如有千言;临难判断,胸中实无一策。

老子之策只有一个:无为。用一个字说,道;两个字:道德,玄虚;三个字:道无为,不妄为;四个字:清静无为;五个字:无为无不为,上不为下为。…五千字:一。一以贯之。

老子“故弄玄虚”,“玄虚”即“道德”,“道德”即清静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还有比无为更利的器吗?如有,那么老子为什么不说神马“利器”?而通篇说都再论证无为的道理。老子神经病吗?老子治世之说,被人冠以遁世;老子的入世智慧,被人误以为空虚无用之说;如此等等,不喜者不足谓之道也。而习道乱道,才真真叫人无语。

“国之利器”明白了,“不可以示人”,也就清楚了。韩非等的权谋阴算,固然见不得人。那么道德大道,为什么不可示人?老子说了“上德不德”。示人以德,或骗人道德楷模,或号召“五讲四美”,或强推“普世”,或叫人“大公无私”,空口说白话,显示自己,贬低别人,都属于妄为。老子讲究的是“万物自化”,“独立不改”,个性独立,万物自由。(当然你如果只顾自己“独立特行”,干涉别人“独立特行”,就“德于外”,就不德,悖道了。)

大道理通了,具体的就简单了。赏罚为什么不能作为利器?文子说“故赏善罚暴者,正令也;其所以能行者,精诚也。令虽明不能独行,必待精诚,故总道以被民而民弗从者,精诚弗至也。”赏罚不能够单独实行,必须得人们信服才行。人们之所以信服,必然是因为法令的实行符合道理。况且当赏无可赏,罚无可罚时如何施行赏罚?所以赏罚之类只是作用有限的小道而已。得时利,过时则不利。比如七十年代一度鼓励物质刺激,确有作用。而奖励时间长了,人们把奖赏当习惯,刺激作用就没有了,才意识到道德精神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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