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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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易经从三易角度感悟道德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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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系辞曰:“故神无方而易无体。”老子抓住了《易经》无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无为的道家哲学,可以说,老子是真正领悟了《易经》的少数人之一。

对于《易经》之易,大多认为有三种解释,即“简易、不易、变易”。老子作《道德经》,以诗歌化的语言仅用了五千字就阐明了道家思想,极少人能做到这一点。

这就是简易,简易不等同于简单,就像王阳明说过,“此道至简至易的,也至精至微。”

不易是恒常,是规律是道,易与道在本质上是一个概念。《易经》早在老子之间就已经提出了“复其道,何其咎”的概念,从这一句就可以看出,《易经》已经在要求人们按照规律做事,从而趋吉避凶。老子在此基础上将道的含义扩大到了宇宙万物的本源。

变易是《易经》最根本重要的含义,万事万物没有绝对的静止,只有永恒的运动。《易经》的六十四卦,只要改变卦中任何一个阴爻或是阳爻,就会演变成另一卦,如错卦即是将一卦的阴阳爻全部互换,综卦则是将六爻倒置,由此产生出了错、综、复、杂的卦象运动模式。以此来象征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转化,阐明了事物联系发展的观点。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是老子对《易经》转换变化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并根据《易经》六爻所处的天地人三才(1,2爻为人,3,4爻为地,5,6爻为天)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光辉命题。

而“万物负冲以抱阳”则是对《易经》阴阳对立的总结,这样的思想在《道德经》里为:“有无相生,难易想成,长短相形,高下相随.......”

针对《易经》阴阳互相转化的思想,老子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伟大命题。并进一步告诫世人:“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事物总是向相反方向转化。

这对于我们生活十分有借鉴意义,一方面告诉我们处在危难之中要相信否极泰来的自然规律,一方面又警醒我们事情不要做过,否则将过犹不及。乾卦中从飞龙在天到亢龙有悔,只是一爻的距离,这个过程是很微妙的。为了保持在飞龙在天的状态,老子主张“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就是道家哲学重要的特点:知雄守雌、知荣守辱、知白守黑。

《易经》以未济卦结尾,最后一爻教导人们知节,其中深意不言而喻,一切结束都是新的开始。《易经》作者已经意识到事物总是在不断的循环运动之中,一年四季的更替,太阳的东升西落,甚至到人生得潮起潮落,王朝的兴废盛衰,不正是自然的规律吗?于是老子说:“复命曰常。”告诫人们要认识到这样的规律,提倡无为,即不任意妄为,就不会招来灾祸。

《易经》剥卦六爻以床的剥落来象征事物衰亡的过程,老子将其总结为:“合抱之木,生于台木;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我们普通人感受得最为真切,多行善事,多为善意,我们必然能“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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