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
(本文以帛书版进行阐述)
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基本注释:物,事物、东西。混,混乱,这里用来表示不知道、不明白、不清楚。成,形成、出现。生,这里理解为存在。寂,寂静、安静。寥,空虚、虚无缥缈。呵,语气助词,无实义。独,独自。立,这里有两个意思,一是存在;二是立起,指成长而运行。改,改变。名,这个章节里有两个意思,前一个是名字;后一个是指明、形容。字,这里指起名字。强,勉强。大,这里有两个意思,一是表示无边无际,二是表示力量无穷。逝,消逝,这里引申为变化、运行。远,精微深远。返,循行往复、反反复复。王,君王。居,占据。法,效法,这里引申为顺承于。
自然,着重剖析一下。这里的“自然”几乎所有的版本里都解释成它的本字,即“自然”,但个人的看法不太认同,因为道它本身就是“独立而不改”,所以个人认为“自即自己、自身”,“然即如此、这样”,所以自然在这里应当理解为“它自己原本的样子”。
第一句: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这一句的大意是:有一种东西,不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它在天和地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安安静静地存在着,却又显得虚无缥缈,它独自地存在并且自行成长和运行。并且它可以凭借着它自己的运行衍化出了天和地。
第二句: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这一句的大意是:我从来没有得知过它的名字,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道”。我勉强为它形容出它的样子,它宽广得无边无际且力量无穷;它无边无际力量无穷的同时又可以说是在不断地运行变化;这种不断地运行变化又可以说是显得极其地精微深远;它的变化虽然极其地精微深远又可以说是在不断地循行往复。
第三句: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句的大意是:道大,天大,地大,君王也很大。一个国家里有四种东西最大,然而君王占据了其中一位。这是因为君王能够顺承于地势,可以引领众人寻觅良好的居住和生存环境;大地顺承于天时以及上天所展现出来的各种规律,可以使万事万物得以繁衍生息;上天顺承着道所赋予的各种规律和法则,恒久地保持不变;而道它本身秉持着自己原本的样子,长长久久地循行往复,不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