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原文:
将欲歙(xī)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语译:
欲收紧敛缩之,必先使其坚固扩张之;欲将其衰弱之,必先使其强大之;欲将其废除之,必先使其兴盛之;欲将其夺取之,必先给予满足之。这正是有道者洞察因果兴衰的明理妙用法则,即以柔弱制刚强。鱼儿不可脱离于水而潜藏深渊则更为长久安全,国家内部的秘密决策和防卫武器不可以随便泄露或拿出来警示威吓百姓(应严守秘密而将武器深藏于械库)。
悟解:
圣哲老子在这一章中依据自然界的规律法则教化以道治国者,应如何运用柔弱之术(阴阳转化的法则规律)战胜刚强者。而不可正面与之对抗较量。自然界的法则规律是物壮则老、盈满则倾、繁多则惑。依据自然之道制御那些逆道违道者自然是轻而易举之事。
这里应注意自然无为之道与自然界的规律法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自然无为之道是无欲无争无分别的无为境界中的永恒唯一不变之道;而自然界的法则规律则是立足于阴阳相对存在中的由人的思维意识分别所产生的相对真理和时刻变化之道。非自然之恒道!
对于自然之恒道来说,物壮则老、盈满则倾、繁多则惑则是人的分别意识中的外在表象假象,是无明迷惑中的产物!自然之恒道超越了相对存在之道,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永恒绝对唯一之存在!是没有阴阳矛盾相对争斗转化统一之说的。
自然界的法则规律是自然之恒道演化出来的后天分别有为之道,非先天无为之恒道。如果将二者混为一谈必然造成认识与逻辑上的混乱。还要划清老子的“柔弱胜刚强”之术(自然之道法则规律的具体实施运用)和“权术”的界限。老子所讲是针对以道治国的有道君主侯王的教化,是修道者进入高深境界中的道光德能的自动显化与对万事万物的阴阳平衡转化制约,是微观世界的无形妙法运用,不是世人所说的“权术”。
“道”为何能奴役*神?其实道理很简单。古人传说中的*神则是阴阳二气的化身,而“道”超越阴阳而独存,阴阳本是“道”的演化。“道”自然能统御阴阳二气,由阴阳二气所幻化的*神自然能被道统御。
儒家孔子早在多年前就提出了“中庸之道”。自然之恒道在人间的演化之道就是中庸之道。据传,老子常去探望他的老师。他的老师张开嘴巴问老子:“你看,我的舌头和牙齿还在吗?”老子答曰:“舌头还在,但牙齿已不剩。”老子的老师便说:“夫舌存,其以柔而非耶?齿亡,岂以其刚而非耶?”最后这位老师告诉老子:“我能教给你的就是这点知识。”牙齿由于刚硬而脱落,舌头由于柔弱而无损。
本文作者:惟一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