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思想,在《道德经》第三章中讲得很具体,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这就是老子《道德经》第三章中的“三不”即: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和不见可欲。这三个不就是老子无为之治的具体表现。其实这三个不没有深奥的词汇,就普普通通三句话,如果非要解读,只能勉为其难了。
第一个不就是不尚贤,什么是不尚贤,简单点说就是不推崇所谓的贤能,老子告诉人们“不尚贤,使民不争。”你只有不去推崇所谓的贤能,就不会使人产生无谓的争夺。所谓尚贤,也就是一种有为。就是贤人*治,它是与“法治”相对立的。这种尚贤是以统治者的利益标准来衡量的,符合统治者利益的,树为贤人,可得到高官厚禄,从而名利双收。这样的好事谁人不争,谁不去夺?可结果是怎么样的,那是一种使人们在权力的诱惑下争做的表面文章,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贤能和人才。因此,这样的贤能也大多是假贤能。
第二个不是不贵难得之货:就是不以奇珍异宝为珍贵之物,不贵难得之货不仅是指统治者不宣扬这些,还是对那些财富膨胀的人一个忠告,不要因此招来了灾祸,这些人由于对于金钱已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他们会求取一些所谓高于金钱的东西,以此满足他们所谓更大的”成就“,他们把那些金银珠宝看作是一个所谓身份地位的象征。他们认为有之则贵,无之则贱,以致这些人成为了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