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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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25 19:09:00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本章显然讲得亦是治国之道。

治国之道是无为而治。所以言若烹小鲜。意即不能翻动。不能打扰百姓。让百姓自化,小鲜鱼自熟。

烹制小鲜鱼翻动越多,则小鱼烂的就快。治理百姓也是如此。越是频繁的打扰百姓的正常生活,百姓越是不满意。

这是道家的治国大法。

易经其实也有讲鬼神。在易经那里,鬼就是阴,是物之魄。神就是阳,是阳之魂。

其实神在易经里还有超越阴阳的属性。比如阴阳不测之谓神。这个神就是超越阴阳的。阴阳测不到神。

这个神不仅不属于阴阳而且还主宰阴阳运行。

所以,有些概念需要看其使用的范围。更不可以今之义取代古之义。本章所言的神当是神奇神妙之义。

老子本章言鬼,也不是无来由的。

我记得曾经说过,商朝就重视鬼。不重视人。从商朝用归藏易也可知。鬼,归,藏。实际上就是源自商朝所用为阴阳合历。有其重视月亮的原因。

老子作为周太史官,不可能不知商朝的那些事。所以此处言鬼也是自来有之。

鬼在商朝就是阴气之物。比如到了秋冬,阴气主管。万物要么开始成熟收获要么就凋零了。枯死了。所以当时的人就把这个称呼鬼。是害人的。阴为刑杀。为害。

老子显然是不怕鬼神的。因为他明白阴阳之道,更明白商朝重视鬼的来由和原因。所以他提出了自己的妙方。

用大道来治理国家的话,那么鬼也就没那么神奇了。

然而,并非是鬼不神奇了,是因为鬼的神奇不在于伤人了。

这里面有个微妙的意思需要明白。

鬼的神奇还是在的,只是这个神奇无法用来伤人了。

古今之注解多不明这个道理,只能天花乱坠的任由自己的性子来阐释了。因为这里根本没说神的事。只是说的鬼的事。

为何呢?

老子开始一句就说了不打扰百姓才是治国之道。鬼显然不仅是打扰百姓了,而且还伤害百姓的。所以老子就拿鬼说事。根本没提神的事情。此处的神只是一个形容词,形容鬼的而已。

鬼之所以不再神奇的伤人,是因为有大道。

而圣人之所以不伤人,也是因为大道。

这样逻辑上就清楚了,顺畅了。

归根结底就是言大道乃无为之道,圣人乃得道之人,故也行无为之道,故圣人亦不会伤害百姓。

反过来再说为何鬼在道面前不神奇了呢?

这是因为大道乃天下之本,一切万有都从大道所生,即使是鬼也是由大道所生的。当然鬼得归大道领导了。在大道面前,鬼就没有说话的份了。

两不相伤,两,是说的圣人和鬼。

鬼不伤人,也不会伤害圣人。圣人不伤人自然也不会伤害鬼。

这是因为在大道面前,无论鬼还是圣人都遵于大道。以大道的指示为最高指示。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有了最后一句话。

故德交归焉。

德交于道而归。这是这句话的意思。

言外之意就是有本才有用。用必以本为根据。

德就是道之用。鬼之神奇也是道之用,圣人治国也是道之用。

以道莅天下,则无论鬼还是圣人都得遵于大道,都得以大道为本。实行的都是无为而治。实行无为而治,自然不会打扰到百姓,更不会伤害到百姓。所以德也就符合这个大道,从而归于这个大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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