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道"是名词,指生成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引申为原理、规律等。
第二个"道"是动词。指解说、表述的意思,犹言"说得出"。
解释为:人生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是可掌握的,但由于该事物随时随刻在发展变化,现在的事物并不是我们以往己经所认识的事物了。
扩展资料:
“道可道,非常道”,出自老子的《道德经》开篇。
《道德经》主要述“道”与“德”:
“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道德经》主题思想为“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
“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
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淳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
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
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
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