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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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恒道也;名可名,非恒名也。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以言说的,不是永恒自在的道啊!名,可以命名的,不是永恒自在的名啊!

无名,是万物的原始啊!有名,是万物的母亲啊!

因此,常常没有欲念啊!以观察道蕴含的奥妙;常常有欲念啊!以观察道运行的轨迹。

这两个方面,共同出于道而名称不同,共同都叫做玄——玄奥幽昧;玄奥幽昧啊!非常的玄奥幽昧,产生一切奇妙变化的总门径。

⑴道可道,非恒道也;名可名,非恒名也:帛书甲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乙本中间九个字损掩。傅奕本、王弼本(以下简称傅本、王本)均无“也”字。现据帛书参照傅、王本写定。为避汉文帝刘恒讳,本书中“恒”字均被改为“常”字,现予更正。恒、常义同。

⑵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帛书如此,从之。傅、王本作“无名,天地之始”。

马叙伦说:“《史记·日者列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曰:‘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未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是王本两句皆作万物,与《史记》所引合,当是古本如此。”验之帛书,信然。

蒋锡昌说:“司马光、王安石、苏辙辈读此,皆以‘有’字、‘无’字为逗,不知‘有名’、‘无名’为老子特有名词,不容分析。三十二章‘道常无名……始制有名’;三十七章‘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章‘道隐无名’;是岂可以‘无’与‘有’为读乎?”

谨按:蒋说甚是。若以有、无为逗,岂非有、无皆名乎?“无名”、“有名”乃是老子用以形容道的不同阶段也,犹始之与母,为人生的不同阶段。“有”、“无”系就道的本体论来说,而“有名”、“无名”乃就道的认识论来说,它们原是同出而异名的。老子此处紧接上句“名可名,非恒名也”,而用“无名”、“有名”,正是从认识论来说的。

⑶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徼:帛书甲本作“囗恒无欲也,以觀其眇;恒有欲也,以觀其所噭”;乙本作“故恒无欲也”,中间损掩,下作“恒又欲也,以觀亓所噭”。傅、王本作“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现从帛书甲本,并参照傅、王本去“所”字而写定。

张松如说:“帛书甲、乙本俱作‘恒无欲也’、‘恒有欲也’,‘欲’字显然不得属下。无欲、有欲,亦如无名、有名,皆《老子》常用之特定名词,不可分割。”

谨按:帛书“无欲”、“有欲”之后两“也”字,解决了千年来疑案。司马光、王安石、苏辙等人以“常无”、“常有”为句,如此两者俱为“欲”,反而否定了“无欲”,或认为“欲”不作“欲愿”之“欲”,而作“将”字解,即“几然尚未然”之意。盖误解为老子反对“有欲”,如王樵说:“老子言‘无欲’,‘有欲’则所未闻。”徐绍桢说:“‘常无欲’固可言,‘常有欲’则决非老子之意矣。”岂知老子此处说的是善为道者的“无欲”和“有欲”,两者同属于道也。老子说:“吾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他不是已经交代得很明白吗?通观五千言,何处非老子之欲?正欲世人闻道勤行,偕化于道。证之帛书,老子本意正是以“无欲”、“有欲”相对待来说的。

⑷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帛书作“兩者同出異名”。傅、王本如此,从之。

⑸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帛书乙本作“同胃玄之又玄,眇之門”;甲本“門”字损掩。傅、王本如此,从之。

⑴道可道:

第一个“道”字,它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本体和内在生命力;它是宇宙万物的本质和发生、发展、消亡、转化的根本规律;它是人类认识宇宙、万物、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方法;它是人生修炼身心的方法、途径和境界;它是人类行为的规范等。老子的道,有多种含义,须活看,不可偏执一面。

肖天石说:“老子认‘道’为‘先天地生’与‘生天地万物’之本体,亦即宇宙之根源与本体,由此而建立其宇宙论。‘一切由道生,道生一切。’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本此一原理系统,则万事万物万理万法,皆不能外此而存在,背此而成立。盖与道相违,则宇宙失其均衡,天地失其中和,而不能‘天地位,万物育’,而宇宙天地毁矣!欲群相与不失其序,故必基于其宇宙论与本体论,而建立其人生论、政治论、社会论、认识论、方法论,始能与‘道涵一切,一切归道’之原理合;此乃本天道以立人道之法则也。其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则为率人道以合天道之法则也。”

苏·杨兴顺说:“老子首先把‘道’兼任哲学上的范畴而给以各方面的论证。老子认为‘道’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法则。‘道’不仅意味着客观世界的自然法则,而且还意味着万物的物质实体。‘道’的基本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道’是物的自然法则。它排斥一切神或‘天志’。

二、‘道’永远存在,它是永存的物质世界的自然性。‘道’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是无限的。

三、‘道’是万物的本质,它通过它自己的属性(德)而显现。没有万物,‘道’就不存在。

四、作为本质来说,‘道’是世界的物质基础‘气’及其变化的自然法则的统一。

五、‘道’是物质世界中不可破灭的必然性,万物都从属于‘道’的法则。‘道’摧毁一切在它道上的障碍。

六、‘道’的基本法则是:万物与一切现象,处于经常的运动与变化中,在变化的过程中,万物与一切现象都转化为自身的对立物。

七、万物与一切现象,都处于相互联系的状态中,这种联系通过统一的‘道’而完成。

八、‘道’是视之不见,抟之不得的。它是我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但在逻辑思维中,它是可以认识的。“

陈鼓应说:“‘道’是老子哲学上的一个中心观念,在《老子》书上它含有几种含义:一、构成世界的实体。二、创造宇宙的动力。三、促使万物运动的规律。四、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本章所说的‘道’,是指一切存在的根源,是自然界中最初的发动者。它具有无限的潜在力和创造力,天地间万物蓬勃的生长都是‘道’的潜藏力之不断创发的一种表现。”

⑵非恒道也:

因为从客观自在反映到主观认识,经过语言、文字来论述的道,不可避免地必定有所偏离,犹如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关系。

钱钟书说:“苟不贰不测之道而以定名举之,是为致远恐泥之小道,非大含细入、理一分殊之‘常道’。盖可定者乃有限者也。”(《管锥编》第二卷)

⑶名可名:

名,《辞海》:“物之称号也,指称也,文字也。”《庄子·逍遥游篇》:“名者,实之宾。”《管子·心术》:“名者,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荀子·正名》:“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张松如说:“如果说‘道’是表明客观现象规律存在的,那么‘名’便是反映客观自然的思维形式,也就是概念。所谓‘道’指实体,‘名’标概念。”

⑷非恒名也:

恒,《辞海》:“《说文》:‘恒,常也,常即是久义。’遍也。”因为以人类的主观认识来命名客观自在的宇宙万物,不可避免地必定有所偏离,犹如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

⑸无名,万物之始也:

始,《说文》:“女之初也。”《辞海》:“凡事之初也。犹本也。”

王弼说:“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

范应元说:“天地之先,原有此道;浑沦未判,孰得而名?……探其无名,以复其初也。”

朱谦之说:“盖天地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

张松如说:“由于‘道’(自在的)空虚无形,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抟之不得,绳绳不可名,渊兮似万物之宗,故‘无名’之‘道’(自在的)为‘万物之始’。”

⑹有名,万物之母也:

母,《说文》:“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

王弼说:“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

⑺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

妙,《辞海》:“神妙也。”

王弼说:“妙者,微之极也。万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无而后生。故常无欲空虚,可以观其始物之妙。”

⑻恒有欲也,以观其徼:

吴澄说:“徼者,犹言边际之处,孟子所谓端也。”

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此两者”,统“无名”、“有名”而言。它们同属于道,同出于道,不过名称各异而已。

王弼说:“两者,始与母也。同出者,同出于玄也。异名,所施不可同也。在首则谓之始,在终则谓之母。”

⑽同谓之玄,玄之又玄:

王弼说:“玄者,冥默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

苏辙说:“凡远而无所至极者,其色必玄,故老子常以玄寄极也。”

沈一贯说:“凡物远不可见者,其色黝然玄也。大道之妙,非意象形称之可指,深矣,远矣,不可极矣,故名之曰玄。”

⑾众妙之门:

王弼说:“众妙皆从玄而出,故曰众妙之门。”

范应元说:“万化由斯而出,各各具妙,故曰众妙之门。”

本章是《道德经》的总纲。老子开宗明道,首先揭示了“道可道,非恒道也;名可名,非恒名也”,向人们指出:作为客观自在、独立不改的宇宙自然之道,是可以言说的;但是经过语言文字论述的道,便已经不是原来客观自在、独立不改的宇宙自然之道了。因为从客观自在的道到为人们所认识,反映于主观,并经过用语言文字来论述的道,已经不可避免地必定会有所偏离,好比绝对真理是客观自在、独立不改的;但是人们的主观认识仅限于相对真理和接近绝对真理,而永远不可能全面和穷尽掌握绝对真理。宇宙万物是可以命名的,但是经过语言文字来命名的宇宙万物,便已经不是原来客观自在的恒常的宇宙万物了。因为以人们的主观认识来命名客观自在的宇宙万物,已经不可避免地必定会有所偏离,好比客观辩证法是客观自在、独立不改的,但是人们所认识和反映的主观辩证法,是永远不可能全面和穷尽把握客观辩证法的。

老子告诉我们,他所论述的道——客观自在、独立不改的宇宙自然之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体是可以认识和论述的——“可知论”,而不是“不可知论”,从而揭示了恒道与可道、天之道与人之道、本体论与认识论之间的辩证关系,即客体与主体、客观与主观、绝对与相对、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名与实的辩证关系。同时,老子更深邃地告诉我们,他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客观自在的“恒道”,只是指明一条通向“恒道”之路;他没有也不可能尽符客观自在的“恒名”,只是指明切近“恒名”之路。

张松如说:“《老子》书中第一次提出‘道’这个哲学概念,大体说它有两个意思:有时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亦即宇宙本体;在更多场合下,是指支配物质世界或现实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道’在老子书中作为哲学概念实极明确,不能认为具有神秘性质。”

老子之道的基本含义是:

一、它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本体;

二、它是“有物混成”(二十五章)之“物”,是一种基本的“物质性实在”;

三、它是宇宙万物的内在生命力(动因、动力);

四、它是宇宙万物的最后的本质;

五、它是宇宙万物发生、发展、消亡、转化的根本规律;

六、它是人类认识宇宙、万物、社会、人生和思维的方法;

七、它是宇宙万物和人类的道德规范;

八、它是人生修炼的方法、途径、境界和终极关怀;

九、它是宇宙万物、社会、人生的最佳状态、最理想的境界;

十、它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人生的必然趋势。

老子告诉我们,他所继承、发扬和创立的大道科学(古人称它为“道学”)是“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二十五章)他虽然写下了《道德经》五千言,是为了道化天下的理想,不得已而为之,非但没有穷尽“道”的真理,而且由于“强名”、“强字”,很难做到名符其实。所以为道的人,不可执着于语言文字,不可拘泥于经验体会,入门之后,要“唯道是从”,(二十章)一切以道为标准,服从于大道。

老子于此连用两个“非”字,非者,有所偏离其真实也。若视为全称否定,实是莫大的误解。如果全称否定,可道之道,全非恒道,那么,老子还著什么五千言?此是老子的大道辩证法。这不是出于老子的谦虚,而是本其朴素的本性,告诉我们:他并没有穷尽“恒道”,没有穷尽万物之真,只是指明通向大道之路。

胡曲园说:“在第一章的第一句里,老子就提出了‘道’和‘名’两个问题。老子为什么要把‘名’和他的根本思想‘道’一同提出来呢?因为老子所说的道和世俗所谓礼乐制度之类的道是不同的,老子所说的道是普遍常在的‘道’,因而它反映在我们的认识上,产生出来的名,也就不是世俗所谓礼乐制度之类的名,而是普遍常在的‘名’。因此,老子在全书开章第一段里提出来的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名与实的问题。”

钱钟书说:“道之全体大用,非片词只语所能名言;多方拟议,但得梗概之略,迹象之粗,不足为其定名,亦即‘非常名’。”

处于“无名”状态的道,是万物的原始;处于“有名”状态的道,是孕育万物的母亲。“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就是“始”和“母”这两者的关系。道的本体是“无”,无中生有,有生天下万物。作为道之本体的无,即是无极——道处于混沌无序的原始状态;然后,道生一,一即是太极,从无极而生太极,是道运动变化而产生的;然后,一生二,二为阴阳两气,二生三,三为阴阳冲和之气;然后,三生万物。由一到三,均属于有,是为无形之有;万物自然也属于有,是为有形之有。道之本体——“无”,即“无名”,是万物的原始;从一到三,是“有”,即“有名”,是万物的母亲。老子以无名、有名从认识论上简明揭示了道孕育含养宇宙万物的过程(阶段)。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即从“可名”以显现“可道”,然而已“非”原来客观自在的“恒道”、“恒名”了。有些人于无、有下逗号,即“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强调从本体论来论述道,用意固善。然而,此两“名”字,即是“可名”的范畴,是无可回避的,也就是老子于此乃从认识论来论述万物与本体的始母关系的。若从本体论来论述,则应为“无,万物之始;有,万物之母”,即四十章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是从本体论来论述道的。究其实际,本体论与认识论原是浑然一体,不可分的。

“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徼”,乃观乎宇宙万物(涵括人类历史、社会、人生、心灵、思维诸方面)的妙徼,主要为其始母的生长化灭的历程与归趋。

善为道者,体悟这个道的真理,所以常常没有欲念,来观察体会道蕴含的奥妙;常常有欲念,来观察体会道运行的轨迹。

人们认识了道,以之修炼大道,无欲观妙,是涤除玄鉴之后,感而遂通,可以窥知宇宙万物的奥秘,“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四十七章)有欲观徼,是虚极静笃之际,可以体察宇宙万物运行的轨迹,“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夫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十六章)归根复命,达到深根固柢、长生久视。因而写于二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素问》说,能够用“道”来养生治病,并洞知“气”在人体经络中的运行,掌握神奇的针灸穴位治病。

无欲有欲,无为有为,同属于道,同出于道,不可偏废,不可歧视,要同等对待。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同根共生,相互促进。

善为道者,进入特定的人体功能态中,“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不启自启,遂得以于此“恍惚”状态之际,无欲观妙,有欲观徼,恒自然也。但其中却含有善为道者欲念有无的差异,“无欲”,没有指令性,自然地呈现宇宙万物的奥妙;“有欲”,带有一定的指令性——目的性,藉以观察事物的轨迹。然而,它们都是处于大道境界的无欲与有欲,而非常人常态的无欲与有欲。

“观”,是老子认识论中的关键,为大道哲学方法论的核心。处于此“恍惚”特异潜能态中之观,乃修道证真之观,是为“道观”。妙矣!神矣!观之一字,乃窥知宇宙万物之奥妙的法宝。

老子于此揭示了人类用以观察认识宇宙万物与世迥异的根本的认识途径和思维方式。今人或称之为“直觉主义”、“直觉思维”,皆强名也,实难达意。

所用以观妙、观徼的认识工具,乃“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五十四章)而涤除无疵的玄鉴,即修道有成纯洁无疵的心灵。庄子指出:“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鑑也,万物之镜也。”(《天道篇》)于是天地万物不见而明矣。此是老子的工具论,尤其是他殊异超越于世人之处。

观者,以道观之也。

观的立场是参与者;观的方法是从实际出发,同类观照;观的手段与工具,是经过知常修真的玄鉴;观的标准是天之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观的要求则是观徼、观妙,而以观复为根本。玄鉴以观,不能心中有私欲蒙蔽、有知见障碍。唯有无疵,方能玄鉴。

观的作用,玄妙深远。善为道者,未有不是善观者。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无名与有名,同出于道的本体,而名称殊异,皆是“名可名,非恒名也”。然而,它们“同谓之玄”,都是玄奥幽昧,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宇宙人生一切的神奇玄妙,皆从此门户生发。老子大道哲学的殊胜超越处在此;大道玄德之妙用论的本质与伟大在此。

由此可知,本章为老子大道哲学的精髓——天人合一观的总概括,为老子“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五十九章)的根宗。

善为道者,知之乎此,识所归趋,人生的升华,夫复何疑!

——黄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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