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二章:解读老子所说的“不争”,读完受用一生
委曲求全,释巨度于立身。为人太清必嫉妒,太强必长寇;太严必孤立。卑保曲全,避害就利。此高明之举也。而得道之士,最明此理,永处曲枉之境。无名与分,无为与道同。得道之人,目无自见,故无物以蔽之,则清明无所得见矣;圣人无等级之观,自无善恶是非之分,无己以为非矣。
圣人无别心,万物一体,不别相视,亦无名利,皆因自然,淡然宁静。彼不争,终始一体,万物本于道,同体者岂不有物哉?得道者不争,不得不失。无得失,则谓之无患得患失;无失患,亦谓无痛苦。不苦则美人生,不争之美也。
是故委曲皆是聪明之略,是悟道者不俗之行,亦可谓至德矣,唯其人,平静以出光,视所有如自然,而无亏欠之心,一至于此,便为一体。于所成而不伐,无功之心,自然不骄。然而常人则异,小善则自喜,恶不得使天下皆知;或始而犹可忍,多而致厌,既无以取称于人,反招讥苦,所得不偿所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