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对本章注释多有误解,尤其是“希言自然”句,河上公:“‘希言’者是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意思是珍惜语言符合自然规律。蒋锡昌:“按老子‘言’字多指声教法令而言。‘多言’者,多声教法令之治;‘希言’者,少声教法令之治。故一即有为,一即无为也。‘自然’即自成之宜。‘希言自然’,谓圣人应行无为之治,而任百姓自成也。”此解把“希言”和“自然”分为两个主体。以上所说实则大谬。把“希言”释为无为,“自然”释为任百姓自成,不只是错在本句,对整部《道德经》凡有“自然”者都是一种错解,在烽烟四起、强者为王的战国年代,难道真有这种自残的思想存在吗?再者,行大事依国法,做小事凭规矩,而“圣人无为,百姓自成”的社会岂不是一盘散沙,任强者凌辱?故我们诠释老子,应当是战国时期的老子(太史儋),而不是魏晋消极避世的士人思想中的“老子”。
文
杨吉德
希言,自然。问:本章开篇写得过于简略,而“自然”又被称为《道德经》中哲学思想的精华,如何才能真正理解老子思想的本义呢?
答:理解老子思想本义首先要把“希言,自然”落到实处,要找到这句话的出处,才能知道这句话的去处。
《道德经》是对《周易》卦的阐释,是按照《周易》卦的顺序编排章节的,前面各章都有分析,在此不再赘述。本章对应《周易》的《观》卦,我们知道《观》卦讲的什么,就知道本章讲的什么了。《观》卦卦象:
《观》卦二阳爻居上位,为统治者;四阴爻居下,为民众。卦辞写:“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意思是:观指的是下民观瞻圣人,圣人通过神道教化民众,使天下归服于自己的统治。《观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亦言周文王巡视各地的教化情况,主张以神道教化民众。这样就明白老子写“希言,自然”的缘由了,指出统治者真正能够让民众安于生活现状,服从统治的,不是君王的诏命和各种条条框框,而是他们世代相传,顶礼膜拜的神道,神道才是他们甘心情愿的“自然”遵循的动力之源。
抛开大的方面,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单元都会有一个神道偶像,如木匠信奉鲁班,商人信奉关公,村头都有土地庙,家族都建有宗祠,此乃规矩民众的“自然”之道,世代遵循而不易。故“希言,自然”句一定要从《观》卦才能得以理解。
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问:“飘风”、“暴雨”与上句有何关联?
答:《观》卦的八卦组合为“风地观”,故本句从“风”的角度来谈比较适合《观》卦主题。“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为自然常识,既从八卦写起,又与“自然”形成长时间和短时间的对照。
天地而不能久有,况于人乎?问:“天地”和“人”的异同究竟在哪里呢?
答:很多学者把“飘风”、“暴雨”比喻为统治者的暴政,“言”为发布暴政的政令,其实这样理解过于偏颇。所谓暴政并没有一个明确尺度,即施暴政,在当时也必然会有合理的借口。而且“暴政”多属文人的后评价系统,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我们应当分清“暴政”这个词的时间概念,不可妄加使用。老子的智慧远远高于我们这些研《老》者,我们总是把对世界的感性认识如“暴政”,强加于老子身上,其实老子无意于评价感性事物,而是对理性认识进行了深度挖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老子认为,飘风、暴雨是天地所施为,人的行动是君王所施为。天地不能使飘风、暴雨长时间为之,君王也难以让百姓长期按照自己的命令去行为,所以君王之言的时效是有限的,即“不能久有”。由此看,本句之“人”指的是百姓,而不是发布政令的君王,我们应当把“人”的概念弄清楚。
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者(失)者,同于失。问:王弼本:“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是否属于对原文的修改?
答:本句的译文如陈鼓应:“所以从事于道的人,就合于道。”其实王弼所改之词有很大问题,哪些人是从事于道的人?是有这个职业还是有明确的道德高地?还是具有话语权的人来决定“道”或“不道”所属?可见王弼的篡改有为文人争夺话语权的嫌疑,学者宜明辨。
“从事”,跟随君王做事。因为“希言”者是君王,故只能是跟君王从事。“而”,连词,绝不可改为“于”。“道”,《观彖》所言的神道即为本章之道。“从事而道者”,意思是一方面奉王命行事,一方面又尊奉神的意旨。奉王命是行政上的事情,尊神旨是精神上的事情,两者并行不悖。“同于道”,把王命融合进神道之中,让人们相信神道即为王道,国王称为“天子”,就是基于“同于道”的原理。
“德者”,应与前句同:(从事而)德者。“德”指为王做事追求功业。“德者同于德”,为王做事追求功名之人,只局限于功名。这种人只知王命而不知神意,不具备教化之能,非千年之功业。
问:甲本为“者者同于失”,乙本写为“失者同于失”,王本同乙本,是不是甲本将“失”错抄为“者”?
答:“者”或“失”恐均非原字。“道者”、“德者”、“失者”都是并列用语,我们不能把“失”解释为失道失德。但如果不解释为失道失德,“失”字就没道理了。考虑到这种并列关系,写为“簭shi”或其它有关占蓍之类的字比较合理,掌管筮卦的人称为“簭人”,他们从事与神鬼打交道。古人认为鬼神预示和主宰人事的最终结果,故对鬼神有一种莫名的敬畏。《观》卦强调通过举行敬畏鬼神的仪式来教化民众,使民众“自然”接受统治,而对鬼神意旨的解释权最终还是归属于君王,这是君王控制民众的精神法术;同时,百姓之间均衡人和人及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元素,也是出于对鬼神的敬畏。能认识到神道作用的是大智慧,而非一般人所领悟。一般从事于祭祀或占蓍的专职人员更多的是注重占蓍的结果,或通过卦爻辞劝戒君王从善避恶,却不知推行让民众“自然”处世的大道,故本句写为“簭者同于失”较符合原义。
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者,道亦失之。问:王本此句写为:“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如何评价这种差异?
答:王弼本出于错解进行了错改,无需另行分析。陈鼓应帛本的译文:“同于德的行为,道会得到他;行为失德的,道也会抛弃他。”请注意,这里“德”的主体是“行为”;“德之”释为“得之”,“道”是“得之”的主语。那么“道”和“德”的关系是什么?“道”的真身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才能同于德?“德”的范畴是什么?“道”如何能得到他?都无法解释清楚。
参照上句,本句的主体应该是“从事”的人,即为君王做事的人。“德”是功德,建立功德。“道”指“自然”,是融合进神道的思想和行为,就是受到了教化后的思想,相信自己做的符合鬼神意旨。“同于德者”,一心要建立功业的人。“道亦德之”,把对神道的信仰融会进了建立功德的思想中。比如同样是杀人,敌人杀害了我们的人,我们会感到愤怒;而我们杀害了敌人,就会感到自豪,因为我们保护了自己的宗庙不受侵害,同时杀掉敌人建立了功业。你自然而然的这样去想,就是被教化到了“自然”的程度。这就是“道”与“德”同存的意境。
“同于失者”,在帛书甲本中“失”字缺失。上一句写的是“者者”,这一句又缺失,想必不是偶然现象。还是那句话:“者”或“失”恐均非原字,应该写“簭”才符合原义。“同于簭者”,一心验证神鬼预测结果的人。“道亦失之”,教化民众的大道理就不存在了。
老子根据《观》卦,在本章提出了一个巩固江山的千年大计,就是“道亦德之”,通过教化,使民众“自然”约束自己,社会才会安定;再进一步把“自然”之道融会于“德”中,使他们以为国家建立功业为荣,国家就会强大。
今译对民众不需要传达过多言论,应该通过神道的教化使民众做到“自然”而思,“自然”而行。
大风不会超过一个早晨,暴雨不会下一整天。为什么这样说呢?
天地都不能使大风暴雨持久,何况君王之言对民众的影响呢!
所以为君王做事又遵从神意的人,说明融会了教化的自然之道;一心建立功业的人,则只看重了名利;看重祭祀、占蓍功用的人,就失去了教化民众的大功用。
一心建立功业的人,可以把对神道的信仰融会进建立功德的思想中。一心验证神鬼预测的人,教化民众的大功用就不存在了。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