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来源:学习强国铸*育警为民第期免责声明:本文已注明来源,如有错误,请联系删除,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转发旨在分享,在此向作者致敬!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