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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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3 16:27:00
39得壹章第三十九

昔之得壹者,天得壹以清,地得壹以寧,神得壹以靈,谷得壹以盈,萬物得壹以生,侯王得壹以為天下貞,其致之壹也,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貞,貴高將恐蹙,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此其以賤為本也、非乎。

故致數車、無車,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註釋:昔太初之始。壹,太極也,不貳之意。谷,江海之屬;貞,正也。致之,所以致此者。發,決坼。蹙,危躓也。言天地萬物無不得壹以成以明,侯王代天理物,必得壹而後可正天下,不可恃貴高而忘自下也。

致與致之之致,同言推極其至也。數車,璣輪天之所以旋運也;無車,無車之真形。碌碌,主角。落落,不同群也。承上文言至壹之道,非可泥象滯形。夫至壹者,莫如天,天運旋樞,數度無忒,然究其所以然,實惟壹氣運行,非實有車之形器也,人惟不能如天之純壹,是以執貴賤之形,自高則碌碌如玉,自賤則落落如石,致壹者,觀天之道,執天之行,不欲如此也。

吕洞宾注释《道德经》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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