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诂学是以研究词义为主的学科,释词和解句为其主要内容,是注疏与诠释经学典籍的重要方法。春秋战国时是训诂法的开端,清朝则是训诂学发展的最盛时期。凡有成就的经学大家无不精通训诂学,现在更成为区分专业学者和业余学者的标志。训诂法为诠释经典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训诂法有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论证链条不严谨,她所形成的随方就圆的思维方式,一直影响着学术界的学风,二千多年来训诂学愈发兴盛,却严重阻碍了学术界和思想界探索求真科学精神的出现,学界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文
杨吉德
以《周易》为例,现易学论著必要引证前辈学者的观点,而前辈学者多引证历代易学大家的论述,按照“疏不破注”的原则,历代大家又多以王弼注为正论,王弼以《易传》理论为基本原则,《易传》方为学术源头。这就是训诂学中易学发展的路线图。
问题就来了,《易传》是儒家作品,记录了孔子对《周易》的见解和儒家弟子的综合论述,但孔子真的懂《周易》吗?其实他是不完全懂的。在《易传》中,凡“子曰”皆为弟子转述孔子之言,详看所有的孔子之言,都是对爻辞的解读,并没有对卦名和卦辞的解读。《彖辞》是解释卦象和卦辞的,多华而不实,亦不为孔子亲解。卦辞才是每卦的思想核心,不懂卦名卦辞就谈不上懂《周易》。按孔子一贯坚持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做学问的原则,不懂者不讲,孔子解释不通卦名,故不讲这部分。据此推论,孔子并没真正看懂《周易》。他自己也说:“(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易传系辞》)至于《易传》中的其它部分,必不为孔子亲传,大部分解读为错解。
魏晋的王弼以《易传》为本,扫象数,推义理,当为易学正道,但他倡导“得意忘象”的同时,却也掩没了卦爻辞的真谛。扫除易学乱象,不等于周易没有象,因为没有了象,卦爻辞也就失去了写作依据。王弼显然没有研究透卦象,其既不依据卦象,也不详解字词,没有依据的解读卦爻辞,自然没有学术价值,故王弼注实不足为训诂之据。程朱易解继承了王弼路线,没有什么新意可言。
解读卦爻辞最认真的当属来知德,做到了字字必解,但他始终没弄清《周易》的卦象规则,而是自己发明了几十套象数模具,随意套用,把卦爻辞解得真假难辨。试想,文王写卦爻辞时,难道会依据把自己都能转晕的象数模具表达思想吗?解读和写作合为一体方能接近原创思维。
清代易学以训诂详尽而见长,更注重传承家数,做了大量工作,无非是在错解的道路上继续延伸而已。
敢于较真的学者当属现代历史学家顾颉刚,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周易》的创作时代提出了质疑,直接否定了文王的作者身份,其学说轰动易学界,影响至今。但顾颉刚的最大缺点是没有看懂《周易》而乱批,他断定康侯是周初人物,却没有下功夫去论证商朝数百个诸侯中,有没有称为康侯的。他认为文王称王于后,其实卦爻辞中的“王”皆指商王,与文王无关。他认为箕子是文王后的事件,却不研究一下箕子出现的卦象背景是什么。顾说没有任何训诂价值。
易学史上对《周易》卦爻辞多有错解,加之推崇《易传》思想,导致愈发去实务虚,偏离了《周易》本义;尊崇学派源流,阻碍了求真、科学思想的产生。这样使训诂学从起点上就站到了危地之中,把错误的观点训诂成自己的理论依据,你不论怎么训诂,都是朝着错误的方向延伸。依据训诂来自圆其说,把工具变成了理论依据,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传统易学的错解到底体现在哪里?以卦辞为例,文王处在造字时期,文字必然是按“六书”创造和书写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史实,如果不符合“六书”原则,对字的定义肯定就是错误的,兹举《序卦传》中的几个字例: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屯者物之始生也。”“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坎者陷也。”“离者丽也。”“睽者乖也。”“姤者遇也。”“艮者止也。”
这里面对“乾”、“坤”、“屯”、“蒙”、“履”、“谦”、“豫”、“坎”、“离”、“睽”、“姤”、“艮”等卦名之字所作的定义,都不符合“六书”造字法的基本原则,属于错解无疑。脱离开“六书法”的定义,任何辩解都是徒劳的。时代性、造字法、卦象规则和文王思想,是书写、理解卦名的四个基本原则,《序卦传》的解释没有遵循这些原则,自然是错误的,后世学者无视这些原则,依照《序卦传》,再以训诂法不断叠加其它说法,使卦爻辞愈解愈乱,最后只能以否定文王来满足自己的错误理论,甚至否定文王作《周易》成了当前的学术主流,得到广大学者的呼应,这样的训诂法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对《道德经》的注释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二千年来,以王弼本为代表的世传本是学习《道德经》的范本,并且形成了王弼特色的老子思想。汉帛甲、乙本出土后,更古老的版本刷新了我们的认知,相较之下,帛甲本是最合理的文字。一九九三年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出土,使我们看到了原本文字的真面目,竹简本和王弼本大部分关键字不相同。学界理应珍视简本之字,重新审视原来的思路,修正对老子思想的认识。然而并非如此,许多人运用训诂大法,最终还是把简本字义阐释为王弼本的字义,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岂不悲哉!
举例言之:《道德经》十九章简本“视索保僕”,帛书乙本和王弼本写为“见素抱朴”,简本之“视”即为“见”,但按照字形解,必须释为看见,而不可解为显现,因为看见的“见”与显现的“见”在简本中写法是不同的,但注释者依然多解为显现,这就属于错解。将“索”训为“素”,“保”训为“抱”,“僕”训为“朴”亦为错解,这样通过训诂,把老子的原本思想改变成了王弼思想。
还如“三言以为史不足”之句,“史”有记载、描述之意,有“文”的含义,帛书甲本将“史”抄写为“文”,可以看作是对“史”的释义。但多数学者以“史”通“文”,再以“文”释义,“文”变成了文饰之义,这样就把“史”解释为文饰,通过训诂法将两个没有关联的字捏合在了一起。
在第十五章的注释中,竹简本的“夜呼”,帛本写为“與呵”,通行本为“豫兮”。有的学者据此训为:“‘與’、‘豫’通用文献习见,‘夜’能与‘舆’通,自然也与‘豫’通。”训诂路线是夜-通舆,舆-通與,與-通豫,所以夜通豫。这无疑是打着训诂的旗号玩弄文字游戏,以达到自圆其说的目的。
朱熹就是训诂高手,“在朱文公原以‘格’可训为‘来’,‘来’可训为‘至’,‘至’可训为‘极’,‘极’可训为‘穷’,就把‘格物’训为‘穷物’。”(《章太炎讲国学》华文出版社)。把个“格”转了四圈,变成了与“穷”同义,可见训诂的弊端非一时而形成的。
也许有人会说,不用训诂法,竹简本是解不通的。用原文解释不通,用训诂后的文字才能解释明白,问题出现在哪里,不值得深思吗?
《周易》由于未受焚书坑儒事件的影响,基本保留了卦爻辞原字,不符合六书造字法的释义,不管多么久远,都是错误的。《道德经》则有战国简、汉帛、通行本三种版本,基本原则是:用简本原字表达的是文章原义,帛本和王本修改后的字义基本错解了文章本义。习惯用训诂将这些字颠之倒之的,应该清晰一个问题,它们究竟谁假谁?如果说简本通假于帛本,是不是老子的文字水平不如汉初?如果后世用假字取代原字,也是说不过去的,为什么不按原字抄写,而非要用假字抄写呢?这里面的缘由值得探究。其实在孔子时代、老子(太史儋)时代、战国后期至汉初、王弼时代,她们所处的历史形态和形成的思想体系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我们认识到后世是错改,可以发现这些不同文本体现出来的思想体系差别在哪里;如果训诂为通假,就掩盖了这些思想性的差别,用王弼的虚无思想取代了老子完整深刻的思想体系,从而完全掩盖了战国时期成熟的建设性的思想体系。也许老子故意将写作体系隐而不说,造成了后世难以理解,这更应该促使我们解开这个谜底。
商末周初和战国时代,社会体制剧变,群雄逐鹿,战争风起云涌,连横合纵,强者为王,弱者覆灭,强国建国学派理论层出不穷,其中,《周易》和《道德经》就是这两个时代集大成的代表作,她们体现出的深度思想和智慧,在今天相似的充满变革、重建秩序的国际局势下,仍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我们应当拨开历史迷雾,还这两部伟大著作的真实面貌。这就要求学者少些训诂,多些求索,让科学精神成为新的国学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