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物极必反、益谦亏盈《道德经》学习体会32.第九章
[帛书原文]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持”本义为拿着、握着,这里就是本义。“盈”这里为本义:器皿充满水。“已”本义为怀孕截止,这里是引申义:停止。
“揣”本义为度量高,这里为引申义:抓、持。“锐”本义为禾芒,某些禾本科植物籽实外壳上针状而锋利的尖芒,这里为引申义:尖而锋利。“保”本义为负子于背,即把孩子背在背上,这里是引申义:维护、是不消失。
这两句话可以翻译为:端着积满水的器具,不如立即放下,不然水就会溢出来;拿着武器锋芒毕露,就不能长久的保有武器的锋芒。
这句话用用满水和锋芒毕露来说明天之道物极必反、益谦亏盈的道理,为下一句做铺垫。
看重点:天之道物极必反、益谦亏盈